江苏索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600746)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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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目 录 ........................................................................................................................................................ - 1 -现场会议须知 .............................................................................................................................................. - 2 -股东大会议程 .............................................................................................................................................. - 3 -议案一、关于受让醋酸乙烯工艺技术许可的议案 ..................................................................................... - 4 -议案二、关于公司吸收合并索普天辰的议案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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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现场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参会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
1. 为能及时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持股总数,做好会务接待工作,希望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各位股东配合公司做好提前登记工作,并请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各位股东准时出席会议。
2. 为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3.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则。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公司有权依法维护会场秩序,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 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可以发言。股东要求发言时可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也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的问题。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大会表决时,将不进行发言。
5. 大会主持人应就股东的询问或质询做出回答,或指示有关负责人员做出回答,回答问题的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如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可以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作出答复。对与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6.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网络投票表决方法请参照本公司发布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大会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由一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会成员参加监票、清点,各位股东在表决票上签名。表决票将按照持股数确定表决权,在投票过程中,填写的表决票数不得超过所持有的股份数,超过或者不填视为弃权。
7. 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事项时需要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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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10日下午14:00股权登记日: 2024年9月27日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会议主持人: 邵守言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报告现场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和持有股份数
二、推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三、逐项介绍、审议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
议案一、 关于受让醋酸乙烯工艺技术许可的议案;议案二、 关于公司吸收合并索普天辰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及提问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计票人、监票人确认并统计
六、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七、会议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八、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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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受让醋酸乙烯工艺技术许可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
2023年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普新材料”)投资建设“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索普新材料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普集团”)签署《关于醋酸乙烯工艺技术许可之附生效条件的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索普集团拟向索普新材料转让杜邦醋酸乙烯工艺技术许可,索普新材料可使用该技术建成投产一套醋酸乙烯生产装置。经评估,该醋酸乙烯工艺技术许可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1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20,205.08万元(含税)。以上述评估结果为依据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格拟为20,205.08万元(含税,本次交易价格最终以经国资监管部门备案的评估值为准),索普新材料将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支付。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并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包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累计金额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上述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双方共同委托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醋酸乙烯工艺技术许可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醋酸乙烯工艺技术许可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24]第348号)。
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醋酸乙烯工艺技术许可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9)和相关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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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公司吸收合并索普天辰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
为实现公司资源的整合与优化,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江苏索普天辰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普天辰”)。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吸收合并方将承继索普天辰的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并存续经营;索普天辰作为被吸收合并方将依法注销登记。索普天辰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索普天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7)。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