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资产的情况
公司对现有生产装置持续开展安全提升、环保提升、智能化提升、降本增效等技术改造,提升公司整体技术水平,对已不满足生产要求的装置及时进行处置。为真实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审慎原则,公司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核销,本次核销固定资产实际损失不超过829.01万元,本次核销固定资产相关最终数据以会计师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二、本次资产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固定资产实际损失合计不超过829.01万元,将导致公司 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不超过829.01万元,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数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本次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本次核销资产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因技术改造及环保安全提升,对不满足相关要求的装置进行处理并根据有关规定核销资产,董事会认为依据充分,有助于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对该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核销。
公司监事会意见:公司依据有关规定核销资产,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相关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同意本次核销资产。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