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实发展: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纸质会议材料以快递/专人送达至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六名,实际参加董事六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取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关于制定<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关于制定<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