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实发展: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07  上实发展(600748)公司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获得补助金额:约合人民币1,239.40万元。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一)获得补助概况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4日对外披露了公司关于获得政府发放大额补助约合人民币2,162.70万元事项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实发展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临2023-34));经公司初步核算,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除上述已披露所获得的政府大额补助外,公司其他各项累计获得政府发放的较大额补助约合人民币1,239.40万元,约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10%。

(二)具体补助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获得补助单位获得 时间发放 单位发放事由补助依据补助类型补助金额
1上实物业2023年3月-11月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扶持资金未收到政府批文与收益 相关689.40
2新世纪房产2023年7月27日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产业扶持资金未收到政府批文与收益 相关180.00
3申大物业2023年4月28日上海市徐汇区财政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未收到政府批文与收益 相关61.00
4金钟商业2023年3月21日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楼宇业主重点资金未收到政府批文与收益 相关109.00
5上实发展(青岛)投资2023年5月25日青岛崂山区楼宇经济发展中心青岛崂山区楼宇经济发展中心奖励未收到政府批文与收益 相关200.00
合计1,239.40

注:上表中所述上实物业即上海上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世纪房产即上海新世纪房产服务有限公司、申大物业即上海申大物业有限公司、金钟商业即上海金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上实发展(青岛)投资即上实发展(青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均为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收到的政府补贴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将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

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