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实发展: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获得补助金额:约合人民币1,239.40万元。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一)获得补助概况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4日对外披露了公司关于获得政府发放大额补助约合人民币2,162.70万元事项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实发展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临2023-34));经公司初步核算,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除上述已披露所获得的政府大额补助外,公司其他各项累计获得政府发放的较大额补助约合人民币1,239.40万元,约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10%。
(二)具体补助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获得补助单位 | 获得 时间 | 发放 单位 | 发放事由 | 补助依据 | 补助类型 | 补助金额 |
1 | 上实物业 | 2023年3月-11月 |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 扶持资金 | 未收到政府批文 | 与收益 相关 | 689.40 |
2 | 新世纪房产 | 2023年7月27日 | 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 | 产业扶持资金 | 未收到政府批文 | 与收益 相关 | 180.00 |
3 | 申大物业 | 2023年4月28日 | 上海市徐汇区财政局 |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未收到政府批文 | 与收益 相关 | 61.00 |
4 | 金钟商业 | 2023年3月21日 | 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 | 楼宇业主重点资金 | 未收到政府批文 | 与收益 相关 | 109.00 |
5 | 上实发展(青岛)投资 | 2023年5月25日 | 青岛崂山区楼宇经济发展中心 | 青岛崂山区楼宇经济发展中心奖励 | 未收到政府批文 | 与收益 相关 | 200.00 |
合计 | 1,239.40 |
注:上表中所述上实物业即上海上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世纪房产即上海新世纪房产服务有限公司、申大物业即上海申大物业有限公司、金钟商业即上海金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上实发展(青岛)投资即上实发展(青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均为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收到的政府补贴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将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
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