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关于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近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何行真先生、监事会主席罗文华先生、监事曾庆梅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到龄退休,何行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罗文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因个人原因,曾庆梅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何行真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工作,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上述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工作。截止公告日,何行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罗文华先生与曾庆梅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罗文华先生与曾庆梅女士的辞职报告将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监事会主席和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工作。在此之前,罗文华先生与曾庆梅女士将继续依法履行其监事的职责。截止公告日,罗文华先生与曾庆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何行真先生、罗文华先生和曾庆梅女士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