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鉴于部分董事会成员已调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 调整前成员 | 调整后成员 |
审计委员会 | 章卫东(召集人)、汪志刚、邢健 | 张岩(召集人)、梁波、邢健 |
提名委员会 | 洪连进(召集人)、汪志刚、刘为权 | 洪连进(召集人)、梁波、刘为权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汪志刚(召集人)、章卫东、邓蓉 | 梁波(召集人)、张岩、邓蓉 |
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 | 刘为权(召集人)、徐永前、洪连进 | 刘为权(召集人)、吴文多、洪连进 |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2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