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4-27  江中药业(600750)公司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中药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11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第一个限售期。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交的激励对象共计16人,可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164,338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26%。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2年5月30日,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4年5月29日届满。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并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中药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2024-025)。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公司始终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促进内在价值与市场价值相匹配,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理解与信任。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特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关于合资设立西北药材资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为响应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甘肃省定西市在中药材资源方面的优势,公司拟与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简称“华润三九”)、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简称“东阿阿胶”)共同出资,在定西市设立西北药材资源公司,发展黄芪、党参等道地药材,更好保障中药材原料稳定可靠供应。新设立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江中药业投资500万元,持有其10%股权,华润三九持有其51%股权,东阿阿胶持有其39%股权。江中药业与华润三九、东阿阿胶均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所控制的企业,因此本次合资设立公司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合资设立公司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17日(周五)下午14:30召集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27)。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