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中药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形式发出,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科研中心东区实验室扩建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2023年3月,由公司牵头组建的现代中药创制全国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全国重点实验室”)获得国家科技部正式批复。为满足全国重点实验室高质量发展需求,将对现有科研中心东区场地进行扩建,用作实验室场地以及人员办公场所。项目预计总投资5248万元,建设周期预估11个月,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关于公司片剂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湾里制造基地片剂II车间外包装生产自动化和连续化的生产程度,实现降本增效、提升人均产值,根据公司整体产能规划,将为湾里制造基地片剂II车间的4条高速铝塑外包装生产线新增自动装箱码垛设备和系统。项目预计总投资600万元,建设周期为5个月,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桑海制药减少投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对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桑海制药”)的生产经营业务已经进行了全面整合。为有
效利用并盘活桑海制药整合后的闲置资产,拟开展桑海制药的资产处置工作。在资产处置过程中,为提升桑海制药股权转让的成功率,将通过减少股东投资的方式缩减桑海制药的净资产规模,降低潜在意向方的摘牌门槛,从而增加摘牌成功率。江中药业持有桑海制药51.0044%的股权,江西桑海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桑海科技”)持有桑海制药48.9956%的股权。江中药业与桑海科技按持股比例对桑海制药减少投资1.85亿元(其中:江中药业减少投资9,435.814万元、桑海科技减少投资9,064.186万元),按照2024年5月31日基准日所有者权益各项目占净资产的比例,本次对桑海制药减少注册资本165,429,696.07元。 减少投资后,桑海制药注册资本由216,445,230.90元减少至51,015,534.83元,仍为江中药业的控股子公司,江中药业的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本次减少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对江中药业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江中药业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四、关于全资子公司宁夏朴卡减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为推进非主业资产清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对全资子公司宁夏朴卡酒业有限公司(简称“宁夏朴卡”)进行减资3,500万元。减资后,宁夏朴卡注册资本由12,000万元减少至8,500万元,宁夏朴卡仍为江中药业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本次减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对江中药业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江中药业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