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科技: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公告披露日,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华物流”)为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是公司控股股东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科技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大新华物流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51,436,5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7%,海航科技集团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02,006,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6%。本次解除质押后,大新华物流所持股份剩余被质押数量为213,13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5%;海航科技集团所持股份剩余被质押数量为41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42%。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的公告》(临2018-018)。大新华物流将其所持公司25,815,58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予天津汇通太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详情内容请参阅上述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大新华物流的通知,获悉大新华物流所持有的公司25,815,580无限售流通股已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股) | 25,815,580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10.27%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89% |
持股数量 | 251,436,596 |
持股比例 | 8.67% |
剩余被质押数量(股) | 213,132,80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84.77%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7.35% |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解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解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海航科技集团 | 602,006,689 | 20.76% | 418,000,000 | 69.43% | 14.42% | 418,000,000 | 69.43% | 14.42% |
大新华物流 | 251,436,596 | 8.67% | 238,948,380 | 95.03% | 8.24% | 213,132,800 | 84.77% | 7.35% |
合计 | 853,443,285 | 29.44% | 656,948,380 | 76.98% | 22.66% | 631,132,800 | 73.95% | 21.77% |
根据大新华物流的通知,本次解除质押后无再质押的计划,若后续存在股份质押计划,大新华物流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