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星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1  庚星股份(600753)公司公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星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星庚”)起诉上海南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南鹰”)合同纠纷案件概要:宁波星庚于2021年5月19日与(上游供应商)上海南鹰、(下游客户)南京中电熊猫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中电”)分别签订《油品购销合同》,约定宁波星庚向上海南鹰采购15,000吨原油并销售给南京中电,涉及支付原油采购款5,524.08万元。因上海南鹰不实际履行交货义务,且拒不退还宁波星庚已支付采购款,宁波星庚于2021年12月向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26日、3月30日、8月1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重大诉讼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一、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3年1月,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在上述案件审理中追加“南京中电熊猫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江苏钦洋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南鹰的上游供应商,以下简称“江苏钦洋”)、江苏禄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江苏钦洋的关联公司)”为第三人。(南京中电报江苏钦洋合同诈骗案已经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审查立案。)

近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如下:本案相关当事人涉嫌犯罪,裁定驳回宁波星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起诉,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已裁定驳回宁波星庚民事起诉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案件的相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已对上述涉案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详情请参见公司2022年1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大额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及定期报告等有关内容。

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处理诉讼事宜,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交易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沪0120民初16035号]。

特此公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