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星股份:关于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http://ddx.gubit.cn  2023-05-10  庚星股份(600753)公司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公函上证公函上证公函上证公函【【【【2023202320232023】】】】0453045304530453号号号号

关于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一一一、、、、关于审计意见关于审计意见关于审计意见关于审计意见

1.

1.1.

1.关于财报保留意见

关于财报保留意见关于财报保留意见关于财报保留意见。。。。年报显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涉及公司应收关联方宁夏伟中及伟天腾达1.01亿元,已计提预期信用减值准备101.4万元,预付关联方宁夏伟中0.72亿元,相关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安排回款、发货结算,导致前述款项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年审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前述款项所计提的减值准备是否充分、合理。

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与宁夏伟中及伟天腾达的关联关系、主要业务往来内容及结算模式、账面应收账款和预付款项的形成原

因、账龄及款项回收情况,说明宁夏伟中同时为公司供应商和客户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说明前述款项是否属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信用减值损失的具体测算过程及依据,结合业务实质、应收预付对象的资信及款项逾期时间等,说明前述款项是否存在回收风险,坏账计提是否充分;(3)年审会计师对前述事项已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尚需获取的审计证据,说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原因,并结合前述情况以及相关事项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等说明审计意见是否恰当。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2.

2.2.

2.关于内控强调事项和资金占用

关于内控强调事项和资金占用关于内控强调事项和资金占用关于内控强调事项和资金占用。。。。年报显示,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地,2021年控股股东中庚集团及关联方从福建集采、福建铁润拆出款项,导致福建集采未能及时偿还公司应收货款,福建铁润未能按合同约定与公司开展钢材采购业务。

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与福建集采、福建铁润的关联关系、业务往来内容及金额、款项回收情况,以及相关资金占用发生的背景、具体占用方式、金额、期限、利息计算方式;(2)全面自查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资金占用情况,如是,请披露相关占用发生的背景、占用方、具体占用方式、金额和拟采取的解决措施;

(3)结合公司在内部控制方面的具体整改措施及进展,说明截至目前相应内部控制是否确已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请年审会计师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3.

3.3.

3.关于审计收费和变更签字会计师

关于审计收费和变更签字会计师关于审计收费和变更签字会计师关于审计收费和变更签字会计师。。。。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审计费用95万元,同比增长58.33%。此外,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变更两位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资产及业务规模、审计事项、审计程序等,说明报告期审计费用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购买审计意见的情形;(2)说明临近年报披露日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具体原因,以及对年报审计的影响。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二二二、、、、关于公司经营情况关于公司经营情况关于公司经营情况关于公司经营情况

4.

4.4.

4.关于收入确认

关于收入确认关于收入确认关于收入确认。。。。年报显示,公司主营煤炭等大宗商品贸易业务,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8.47亿元,综合毛利率为1.34%。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比76.83%,其中关联方销售额占比50.72%。分季度看,公司一至四季度实现营收分别为6.61亿元、6.55亿元、

3.23亿元及2.08亿元,呈明显下降趋势,同时第三、四季度扣非后出现亏损。年审会计师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同时,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显示,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等相关扣除项目金额为0。此外,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显示,全资子公司宁波星庚存在收入跨期的情况,公司对2020年、2021年、2022年1-3季度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

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十大客户和供应商明细,包括具体名称及主营业务、是否为新增、交易内容及金额、毛利率、回款情况,经营过程中票证、资金、货物流转方式、仓储地点等,说明公司与供应商、客户两两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2)结合上述情况,以及贸易业务模式、商品控制权、定价权及存货风险等,说明公司相

应收入确认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贸易业务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并进一步核实是否存在营业收入应扣未扣的情形;(3)结合前述问题,说明公司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时点、依据,自查是否存在其他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况;(4)结合市场变化、业务特点,说明公司经营业绩在各季度波动明显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5.

5.5.

5.关于石油焦业务

关于石油焦业务关于石油焦业务关于石油焦业务。。。。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石油焦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01亿元,毛利率0.09%。根据前期中审众环及签字会计师收到福建证监局的警示函,公司2021年新增的原油贸易业务为不实业务,相关责任人未对2021年业务模式相似的石油焦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另据公司2021年年报工作函回函称,原油贸易业务商业实质属于代理业务。

请公司补充披露:(1)石油焦业务模式、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说明相关业务模式是否与原油业务模式相似,以及毛利率较低的情况下开展此业务的原因及必要性;(2)结合警示函及工作函回函中关于原油贸易商业实质的认定,说明前期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3)年审会计师对石油焦业务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得的审计证据,包括是否执行走访第三方码头或港口、向第三方码头或港口函证交易情况、检查公司或供应商是否与第三方签署仓储或保管协议等审计程序,以及形成的审计结论等。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6.

6.6.

6.关于持续经营能力

关于持续经营能力关于持续经营能力关于持续经营能力。。。。年报显示,公司近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07亿元、-0.54亿元、-0.02亿元,盈利能力持续较弱。公司在职员工仅37人,其中包括财务、行政管理

人员31人。

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主要业务开展情况、业务实质和可持续性、客户稳定性等,分析说明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拟采取的改善措施,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2)结合目前资产规模和经营情况、人员构成和分工等,说明公司员工人数与营业收入规模的匹配性及其合理性,与同行业是否存在较大差异。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三三三三、、、、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7.

7.7.

7.关于其他应收款

关于其他应收款关于其他应收款关于其他应收款。。。。年报显示,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8013.72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6700万元,期末账面价值1313.7万元,同比增长662.8%,公司称增长主要系已确认退款的预付款项调整至其他应收款列示。

请公司补充披露:(1)其他应收款项的具体内容和性质、往来对象及关联关系、账龄、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大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2)已确认退款的预付款项相关交易背景,往来对象及关联关系,说明对应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以及后续退款安排。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8.

8.8.

8.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冻结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冻结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冻结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冻结。。。。年报显示,公司控股股东中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8192.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7%,目前其所持股份均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融资能力、涉诉进展等,对中庚集团债务风险敞口做出合理预计,结合目前质押平仓情况测算是否可能对控制权稳定性造成影响,并提示相关风险;

(2)控股股东债务问题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内部控制等造成不利影响,充分评估相关风险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9.

9.9.

9.关于转型新能源业务

关于转型新能源业务关于转型新能源业务关于转型新能源业务。。。。前期,公司变更全称、简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转型新能源电动汽车公用充电桩等业务,并先后与锦江酒管、深圳锦江以及控股股东中庚集团签订框架协议。

请公司补充披露:(1)相关新能源业务模式,以及公司参与的具体环节及盈利模式;(2)结合业务模式及技术壁垒、人才、资金需求,说明公司目前是否具备相关技术以及人员储备、资金来源、渠道拓展等,并充分提示业务转型的不确定性及风险。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于10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