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星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0753股票简称:庚星股份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
目 录
股东大会须知 ...... 1
第一部分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第二部分 会议审议事项 ...... 3
议案一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3
议案二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4
议案三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0
议案四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4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8议案六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9
议案七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 21
议案八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2
股东大会须知
为充分尊重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大股东,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次股东大会须知如下:
一、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召开等有关事宜。
二、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必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会议程序。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3分钟。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在会议表决程序结束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其投票表决无效。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结束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九、本次股东大会需通过的事项及表决结果通过法定程序进行,由聘请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9日
第一部分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下午14:3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166号中庚环球创意中心1号楼30层会议室
三、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四、现场会议记录:董事会秘书
五、大会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下午14:00—14:25)
(二)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到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代表股份数,以及其他参会人员
(三)宣读大会须知
(四)审议大会各项议案:
1、《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述职
(六)现场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
(七)现场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八)全体股东推选2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九)休会,收集表决票,统计表决票和表决结果
(十)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宣读股东大会决议,签署会议决议等相关文件
第二部分 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
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6)。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二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现将董事会本年度工作重点和2022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第一部分 2022年主要财务数据及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扭亏为盈,实现营业收入184,754.9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554.19万元。同比增长14.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2.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441.58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总资产39,999.17万元,较年初下降16.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8,645.04万元,较年初增长6.70%。
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2年度,受全球地缘政治冲突的持续影响,煤炭、天然气等大宗商品价格延续在高位波动。加之世界各国间的经贸摩擦增多,欧美连续加息未能有效控制通胀,全球经济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经济复苏动力进一步趋弱。随着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式现代化伟大事业迈上新征程,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后,强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新内容,经济增长由此开启新旧动能切换。面对诸多客观原因及错综复杂的经营环境,在董事会、管理层的领导下,公司坚持实施稳定战略,全体员工踔厉奋进,聚焦优势业务,推动战略转型,努力减少市场风险带来的冲击。
报告期内,公司扭亏为盈,实现营业收入184,754.9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554.19万元。同比增长14.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2.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441.58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总资产39,999.17万元,较年初下降16.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8,645.04万元,较年初增长6.70%。
在主营业务方面,公司稳健经营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业务,依托专业团队多年积累的煤化工行业资源,利用渠道优势,积极优化业务品种,努力为核心客户提供更多样化的合作模式;同时密切跟踪煤炭大宗商品价格走势、深入理解环保政策与限产措施、积极研判国内外经济发展对需求端的影响、综合分析客户的经营变化,有效地针对核心客户供应链的各个环节,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解决方案,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进一步完善各项内部制度,不断加强合规意识与风险控制,补齐短板、夯实基础,为公司的持续经营创造健康良好的发展环境。
在战略转型方面,公司积极响应“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战略目标,顺应新时代新发展的格局,拟初步依托控股股东自有资源,探索在新能源电动汽车公用充电领域的发展机遇。同时,公司也将继续携手武汉敏声,推动解决高端滤波器的自主可控。
2022年是机遇和挑战并存的一年,更是公司战略转型的深化之年。公司保持战略定力,在对主营业务稳增长、调结构的同时,坚定不移地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为公司未来发展擘画新的蓝图。
第二部分 董事会2022年主要工作
一、2022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会议。2022年共计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和5次董事会,会议涉及董事会换届选举、修改公司章程、日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制定及完善管理制度及审议定期报告等重要会议,就公司生产经营、未来发展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作出了决议,继续推进公司的稳步经营和规范运作。
(1)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月5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 |
案》。 |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2月22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大额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4、《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2年5月23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
(2)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2.01.05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联席董事长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4、《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7、《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8、《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2.01.28 | 1、《关于大额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2.04.29 | 1、《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8、《关于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9、《关于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12、《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13、《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5、《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16、《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2.08.18 |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2.10.27 |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二、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均出席会议,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和公司运作的规范性,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下设的各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行使各自权利,认真履行职责,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为公司的审计及内控建设、薪酬激励、提名任命、战略规划等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构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奠定坚实基础。
三、注重信息披露管理,加强内幕信息管理
2022年,董事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司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及重大事项报告
制度等,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报告期内,按期编制并披露了公司的各期定期报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共计4份),对历次董、监事会议、股东大会会议,以及公司临时发生的有关事项及时进行了披露(共计38份)。对于各期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加大了审核力度,对拟披露信息所涉及的数据进行多轮核实,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公司较圆满地完成了2022年历次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向投资者传达了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和重大决策等事项的相关信息,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四、继续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公司相关部门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敦促公司增加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渠道,及时回答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力度。此外,董事会还要求董事会秘书采取各种措施,运用多种方式,认真耐心做好投资者的日常来电、来函、来访等接待工作,就投资者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已披露信息的范围内进行耐心的解答和劝导。
第三部分 董事会2023年工作规划
2023年将是公司战略转型的关键的一年,对公司来说,既有做大做强的重大战略机遇,又面临复杂严峻的市场形势挑战。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续推进公司平稳、规范发展,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效能,创新思想观念,适应规范要求,更好的履行工作职责。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规划:
一、做好经营决策,促进公司发展
2023年将持续推进公司将新能源、储能、绿色储碳等“双碳”产业作为未来战略发展总体方向的战略转型事项,积极拓展资本市场再融资工作,形成产融结合,产融互促驱动发展,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深化企业文化建设,强化人才队伍的整体建设。
二、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
遵循监管部门的监管新思路、新要求,不断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治理水平和科学决策程序,建立健全权责清晰的组织架构和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规范高效运作。认真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在股东大会
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合理决策;对经理层工作进行有效及时的检查与督导,推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关注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运作,持续认真做好信息披露义务工作,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强化自愿性信息披露,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公平地披露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主动接受社会和广大投资者的监督。
四、切实做好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公司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依法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收益权,深入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引导投资者理性的价值投资。
2023年,公司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忠实履责,坚守使命,深入贯彻与落实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加强风险监测与管理,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三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第一部分 监事会2022年度完成的主要工作2022年,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现就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并列席了2022年度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积极参与讨论并监督公司的重大事件,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2.01.05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2.01.28 | 1、《关于监事会会议豁免提前5日通知的议案》 2、《关于大额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2.04.29 | 1、《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7、《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 ||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2.08.18 |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2.10.27 |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审议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监督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各项决议的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相关关联交易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四)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提高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自觉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各项规章制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二部分 监事会2023年度将开展的工作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积极关注公司业务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法人治理情况,依法履行监事会的各项监督职能,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确保公司稳定发展,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和完善监事会工作职责和运行机制,加强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
1、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
2、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运作,定期召开会议,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的日常工作。
3、重点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
二、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监督技能
随着国家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新的法规制度不断出台,为了进一步提高监事会成员的任职能力和决策水平,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认识,不断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维护股东利益。
三、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结合公司实际,在大力支持公司战略转型、经营发展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公司合法运行方面的监督,对涉及投资、融资、对外担保、抵押、转让、收购、重组、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重点监督审查,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健全情况,强化公司财务情况检查,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
结构,提高治理水平。
四、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增加公司的透明度,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使广大投资者享有平等的知情权,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质量,维护公司在证券市场的良好形象。
2023年,公司监事会在做好上述工作之外,还将继续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大力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积极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为公司科学决策提出合理建议,努力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四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一、2022年度决算主要财务数据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众环审字(2023)第2200024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现将公司有关的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1,847,549,150.63 | 1,612,007,290.49 | 1,612,323,345.83 | 14.61 | 2,694,389,207.18 | 2,672,975,793.11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1,847,549,150.63 | 1,610,702,640.04 | 1,611,018,695.38 | 14.70 | 2,694,373,992.50 | 2,672,960,578.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226,906.98 | -50,188,851.69 | -50,022,363.49 | - | 21,281,529.09 | 21,324,157.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521,583.66 | -53,758,790.14 | -53,592,301.94 | - | 7,225,819.50 | 7,268,447.5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314,657.72 | -85,913,720.40 | -85,913,720.40 | - | 94,586,235.99 | 94,586,235.99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86,450,418.07 | 268,455,989.21 | 268,665,105.42 | 6.70 | 223,108,461.00 | 223,151,089.01 |
总资产 | 399,991,671.30 | 479,464,736.91 | 476,612,183.06 | -16.58 | 597,615,730.42 | 592,841,422.89 |
注:1、上表主要会计数据2020年、2021年“调整前”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前已披露定期报告的数据,“调整后”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后的数据。
2、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星庚存在收入确认跨期的情况,公司对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二、2022年度决算主要财务数据说明
(一)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4,754.92万元,发生营业成本182,297.6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22.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441.58万元。
(二)期间费用
2022年度,本公司的期间费用列示如下:
单位:元
科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销售费用 | 2,623,717.48 | 2,236,050.83 | 17.34 | |
管理费用 | 11,715,004.53 | 12,203,297.92 | -4.00 | |
财务费用 | -3,698,449.52 | 2,376,837.14 | -255.60 | 主要系银行贷款本年初已归还、利息已结清,并计提应收部分项目逾期利息 |
(三)现金流量情况
2022年度,本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科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314,657.72 | -85,913,720.40 | - | 主要系上年同期部分业务预付款项较多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848.00 | 19,814,495.06 | -100.09 | 主要系上年同期赎回结构性存款以及对武汉敏声投资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829,863.26 | 23,645,031.99 | -154.26 | 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本报告期归还银行贷款及贷款额度减少 |
(四)资产负债情况
2022年度,本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24,387,793.25 | 6.10 | 46,820,000.00 | 9.77 | -47.91 | 主要系公司本年度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业务减少 |
应收款项融资 | 300,000.00 | 0.08 | 4,870,000.00 | 1.02 | -93.84 | 主要系公司本年度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业务减少 |
预付款项 | 77,037,566.61 | 19.26 | 112,818,740.50 | 23.53 | -31.72 | 主要系上年末预付大额货款本期已到货并结转至成本 |
其他应收款 | 13,136,980.02 | 3.28 | 1,722,217.06 | 0.36 | 662.79 | 主要系已确认退款的预付款项调整至其他应收款列示 |
存货 | 26,474,204.03 | 6.62 | 100.00 | 主要系本年末存在发出商品未完成交货结算 | ||
使用权资产 | 1,786,265.65 | 0.45 | 6,577,892.77 | 1.37 | -72.84 | 主要系本期租赁办公场地面积减少、租金成本降低,确认的使用权资产减少 |
长期待摊费用 | 391,182.98 | 0.10 | 100.00 | 主要系本期新增需长期摊销的装修费等跨期费用 | ||
短期借款 | 2,000,000.00 | 0.50 | 5,994,500.00 | 1.25 | -66.64 | 主要系本期内银行贷款已结清,期末余额系已贴现票据未终止确认的部分 |
合同负债 | 24,677,465.02 | 6.17 | 67,131,994.35 | 14.00 | -63.24 | 主要系上年末大额预收款在本年已完成结算确认 |
应交税费 | 3,491,051.67 | 0.87 | 4,530,635.66 | 0.94 | -22.95 | 主要系上年四季度税费在本年完成缴款 |
其他流动负债 | 6,208,070.46 | 1.55 | 53,077,159.26 | 11.07 | -88.30 | 主要系公司本年度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业务减少 |
租赁负债 | 461,239.51 | 0.12 | 5,131,621.31 | 1.07 | -91.01 | 主要系本期租赁办公场地面积减少、租金降低,确认的租赁负债减少 |
三、审计机构关于出具保留意见的说明
报告期末,庚星股份应收关联方宁夏伟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陕西伟天腾达科技有限公司101,408,020.69元,已计提预期信用减值准备1,014,080.20元;预付关联方宁夏伟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2,170,526.51元。宁夏伟中及陕西伟天腾达未能按合同约定安排回款、发货结算,导致前述款项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对于庚星股份前述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计提减值是否充分、合理,将会导致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指标等产生重大影响,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前述款项所计提的减值准备是否充分、合理。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庚星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6,944,571.14元,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226,906.9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6,477,426.67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82,250,519.69。由于母公司累计亏损未弥补,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2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六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1 |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联席董事长代为履行职务;联席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代为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联席董事长1名。 |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 | |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长、联席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联席董事长代为履行职务;联席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代为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七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经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补选汤永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汤永庐先生简历如下:
汤永庐,男,1979年5月,法律硕士研究生,中级经济师。历任华夏银行、恒丰银行福州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博信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战略委员会主任等,2023年3月就职于公司。
汤永庐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八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203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0人。
(7)2022年经审计总收入213,165.0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1,343.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267.54万元。
(8)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5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4,541.58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
(2)39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行政管理措施4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家作,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起为庚星股份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邱旭东,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起为庚星股份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李玲,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起为庚星股份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玲和签字注册会计师邱旭东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陈家作最近3年收(受)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陈家作、签字注册会计师邱旭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玲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按照公司经营规模及中审众环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定价。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
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市场定价水平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对公司实施审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此,审计委员会经讨论研究后,向公司董事会建议续聘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能够满足上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条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议案。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请各位股东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