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星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核了相关会议资料,基于客观、独立判断,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拟提交的《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夏建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辞职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总经理候选人资格、提名程序及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汤永庐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汤永庐先生具备满足公司治理和经营发展需要的专业能力,具备《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我们同意聘任汤永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