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星股份:关于对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http://ddx.gubit.cn  2023-08-07  庚星股份(600753)公司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公监函〔2023〕0145号

关于对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姚米娜,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张立萃,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经查明,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股东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庚集团)、关联方中庚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庚汇)、实际控制人暨董事长兼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衍锋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清偿完毕的提示性公告、年审机构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称,控股股东中庚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中庚汇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告显示,2020年至2021年期间,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星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福州星庚)向福建集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集采)销售钢材,福建集采按销售合同约定应于2021年2月1日前向福州星庚支付钢材货款3,139.06万元。因中庚汇从福建集采拆出该笔款项,导致福建集采未能及时偿还公司的应收货款。2021年2月,福州星庚向福建铁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润实业)预付钢材采购款2,023.20万元,因中庚集团从铁润实业拆出该笔款项,导致铁润实业未能按合同约定与福州星庚开展钢材采购业务。上述事项已形成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上述事项导致中庚集团与中庚汇2021年度累计占用公司资金发生额为5,162.26万元,占公司上年经审计净资产23.14%;2021年期末资金占用余额为3,432.26万元,占公司上年经审计净资产

15.38%。2022年期末,资金占用本金余额为0,资金占用利息余额为304.86万元,占公司上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4%。截至2023年4月29日,控股股东已补缴资金占用利息,占用资金及资金利息已全额偿还完毕。

二、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且更正不及时

2023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约1,388.46万元,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约1,226.42万元。公告同时披露,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核算,未经审计。

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报及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显示,2022年实现归母净利润为1,422.69万元,实现扣非后归母

净利润为-152.16万元。业绩预告更正原因系公司收回上年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及利息,转回坏账准备,因涉及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事项,相关转回金额确认为非经营性损益项目。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由正转负,差异幅度为112.41%,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同时,公司迟至2022年4月29日年报披露时才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综上,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其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五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1条、第2.1.4条、第2.1.5条、第5.1.4条、第5.1.5条、第5.1.10条等有关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及主要责任主体作出纪律处分决定。

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张立萃作为财务会计事项的主要督导人员,对公司的业绩预告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时任董事会秘书姚米娜作为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姚米娜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人员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

4.3.1条、第4.3.5条、第4.3.8条、第4.4.2条、第5.1.10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本次监管措施已综合考虑相关责任人的职责权限、履职情况以及专业背景技能等情况。同时,对公司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的差异

主要为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以及公司采取整改措施,占用资金已偿还等情节予以充分考虑。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姚米娜、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张立萃予以监管警示。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引以为戒,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