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星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庚星股份 编号:2023-058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公司2023年半年度业绩亏损1,974.1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2023年半年度业绩亏损1,963.57万元。
? 公司新业务转型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今年来,公司确立以新能源、储能、绿色储碳等产业为战略转型方向。目前,公司在人员梯队建设、场地拓展、设备采购、电力工程、智慧平台建设等方面陆续取得进展,但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和风险。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81,92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7%,目前其所持股份均处于质押、冻结状态;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杰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杰宇”)持有公司18,239,075股无限售流通股,其中,18,228,000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9.94%,占公司总股本的7.91%。
?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23年8月28日、8月29日、8月30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经营环境与前期披露的信息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2023年半年度业绩亏损1,974.1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2023年半年度业绩亏损1,963.57万元。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二)重大事项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等。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及热点概念。
(四)其它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除已披露的信息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截至2023年8月3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1.80元/股。公司股票于2023年8月28日、8月29日、8月30日连续3个交易日累计涨幅达22.92%,同期上证指数累计涨幅为2.38%,短期涨幅过大,累计换手率为12.20%,平均换手率为
4.07%;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半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二)公司新业务转型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
今年来,公司确立以新能源、储能、绿色储碳等产业为战略转型方向。目前,公司在人员梯队建设、场地拓展、设备采购、电力工程、智慧平台建设等方面陆续取得进展,但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和风险,具体如下:
1、新能源汽车销量不及预期
充换电运营处于新能源汽车后服务市场,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景气度有较强相关性,若未来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速不及预期,可能对充换电的总体需求与充换电运营服务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充电桩建设不及预期
充电桩投建规模受限于场地与电网容量,且投建中如果设备、线缆、工程造价飙升,将大大增加公司场站投资成本,对公司经营现金流造成压力,存在充电桩建设不及预期的风险。
3、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若竞争对手快速扩大服务规模,或未来新进入行业的竞争对手持续增多,市场竞争加剧,都将给公司转型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
4、经营管理的风险
公司原主营业务为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服务,处于传统行业,与目前尝试转型的领域存在较大差异,面临跨行业经营管理以及资源整合的巨大挑战。目前头部充换电运营商通过前期积累,尝试更具创新的商业模式,有逐步向能源、资源聚合服务商演变的趋势,将挤压像公司一样的新进主体按传统运营的市场空间。
5、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2022年度,公司实现大宗贸易业务收入184,755万元,战略转型方向确定后,公司已逐步收缩煤炭(含焦炭)等大宗贸易业务规模。2023年上半年,新能源充电业务尚未产生收入。公司2023年半年度业绩亏损1,974.1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2023年半年度业绩亏损1,963.57万元。若未来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不及预期,则短期内存在营业收入大幅下滑的可能。
(三)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为:2022年末,公司存在应收关联方宁夏伟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伟中”)及陕西伟天腾达科技有限公司货款未能按合同约定安排回款、预付宁夏伟中焦炭采购款未能按合同约定发货结算的情况。
目前,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已全部处理完毕。
(四)股东股份质押、冻结风险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81,92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7%,目前其所持股份均处于质押、冻结状态。其中,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共81,929,6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
35.57%;累计涉及被轮候冻结股份共511,047,332股。
详情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1月12日、2021年12月21日、2022年8月23日、2022年10月26日、2023年6月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0)、《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2022-036)及《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等相关公告。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杰宇持有公司18,239,075股无限售流通股,其中,18,228,000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9.94%,占公司总股本的7.91%。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公司控股股东中庚集团及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杰宇质押和司法冻结比例较高。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有关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五)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交易风险。
特此公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