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星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杰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杰宇”)所持公司18,228,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9.94%,占公司总股本的7.91%。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杰宇持有公司18,239,075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2%,本次解除质押后,上海杰宇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的情形。
公司于2024年1月2日收到上海杰宇的通知,获悉其原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8,228,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于2023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详情如下:
股东名称 | 上海杰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 18,228,000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99.94%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7.91% |
解除质押时间 | 2023年12月28日 |
持股数量 | 18,239,075股 |
持股比例 | 7.92%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0股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杰宇持有公司18,239,075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2%,本次解除质押后,上海杰宇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的情形。本次上海杰宇持有的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后,暂无后续质押计划,后续如有变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