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星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拍卖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3-02  庚星股份(600753)公司公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拍卖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81,92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7%,目前其所持股份均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 本次司法处置拍卖的标的物为中庚集团持有的公司13,267,175股限售流通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6.19%,占公司总股本的5.76%,上述司法处置拍卖已全部竞买成交。后续尚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裁定、股权过户登记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庚集团累计被司法拍卖竞买成交的股份共计79,929,6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7.56%,占公司总股本的34.71%,上述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等手续,中庚集团仍持有公司股份81,92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57%,后续如上述股份均完成过户,中庚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变成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处置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上海金融法院于2024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以下简称“司法执行平台”)公开司法处置拍卖公司控股股东中庚集团持有的

公司13,267,175股限售流通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6.19%,占公司总股本的

5.76%。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处置拍卖的进展情况

公司经查询司法执行平台的进展公告,在处置过程中,竞买人福建瑞善科技有限公司(竞买账号:B886380***)以每股单价6.91元,总价共人民币91,626,600元,竞买成交13,260,000股。竞买人魏巍(竞买账号:A579827***)以每股单价

6.02元,总价共人民币43,193.5元,竞买成交7,175股。

上述合计共成交13,267,175股,合计金额91,669,793.50元。

二、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处置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庚集团累计被司法拍卖竞买成交的股份共计79,929,600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司法拍卖时间拍卖股份数量(股)拍卖股份是否为限售股竞买成交的股份数量(股)竞买成交的股份占其持股比例竞买成交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中庚集团2024年2月29日66,662,42566,662,42581.37%28.95%
2024年3月1日13,267,17513,267,17516.19%5.76%
合计79,929,600-79,929,60097.56%34.71%

注:上海金融法院于2024年2月29日在司法执行平台公开司法处置拍卖中庚集团持有的公司66,662,425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81.37%,占公司总股本的28.95%,上述司法处置拍卖已全部竞买成交。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目前,上述股份均尚未完成过户等手续,中庚集团仍持有公司股份81,92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7%,后续如上述股份均完成过户,中庚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变成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

三、其他情况说明和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81,92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7%,目前其所持股份均处于质押、冻结状态。本次司法处置拍卖的标的物为中庚集团持有的公司13,267,175股限售流通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6.19%,占公司总股本的5.76%,上述司法处置拍卖已全部竞买成交。后续尚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裁定、股权过户登记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庚集团累计被司法拍卖竞买成交的股份共计79,929,6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7.56%,占公司总股本的34.71%,如上述竞拍成功的股份后续均完成过户,中庚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变成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上述司法处置拍卖事项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处置进展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并督促相关股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交易风险。

特此公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