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星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3月3日以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会议豁免提前5日通知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豁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前5日通知的通知期限要求,并于2024年3月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预计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2024年与控股股东中庚集团及其关联方产生关联交易共计2,311.50万元,涉及向关联方租赁场地(含租赁办公场地、经营场地等)、酒店出差住宿招待等。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的合理预测,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本议案关联监事林维群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指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确保公司及下属公司持续发展,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金融机构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融资租赁、私募股权基金等综合授信业务。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申请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庚星、上海庚云、福州庚星、宁波星庚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5亿元。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孙公司(含新设)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公司基于对下属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所做出的审慎判断,是促进子公司业务发展所采取的必要措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