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星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4-03-15  庚星股份(600753)公司公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0753股票简称:庚星股份召开时间:2024年3月22日

目 录

股东大会须知 ...... 1

第一部分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第二部分 会议审议事项 ...... 3

议案一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3议案二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4议案三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3议案四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14

股东大会须知

为充分尊重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大股东,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次股东大会须知如下:

一、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召开等有关事宜。

二、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必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会议程序。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3分钟。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在会议表决程序结束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其投票表决无效。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结束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九、本次股东大会需通过的事项及表决结果通过法定程序进行,由聘请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2日

第一部分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22日下午14:3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166号中庚环球创意中心1号楼30层会议室

三、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四、现场会议记录:董事会秘书

五、大会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下午14:00—14:25)

(二)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到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代表股份数,以及其他参会人员

(三)宣读大会须知

(四)审议大会各项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五)现场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

(六)现场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七)全体股东推选2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八)休会,收集表决票,统计表决票和表决结果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读股东大会决议,签署会议决议等相关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第二部分 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拟提名周雯瑶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经审核认为:周雯瑶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周雯瑶女士简历如下:

周雯瑶,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曾任职于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浮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洋琪食品有限公司,在奥腾能源科技发展(苏州)有限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财务金融中心副总监。

周雯瑶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二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4年3月6日,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经认真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梁衍锋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事项发表了审议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庚集团”)须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1)公司根据自身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合理预计了2024年与关联方基于正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而持续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通过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推动公司战略转型,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经营目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权益。(2)该项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定价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梁衍锋先生应回避表决。

4、监事会的审核意见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林维群先生已回避表决。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监事

会认为:公司2024年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2024年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董事会审计委员的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的合理预测,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6日、2023年2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上述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3年度预计金额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地、车辆上海城开集团龙城置业有限公司841.54805.66不适用
福建省中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150160.79
福州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9.43
福建省中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0.4913.66
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8070.23
中庚集团其他关联方-49.64
小计1077.031109.41
向关联方租赁车位、停车场等商用场地中庚集团其他下属控股子公司1,500.00120.75公司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业务于2023年下半年正式投入运营,目前尚处于积极拓展阶段。
小计1,500.00120.75
向关联方酒店出差住宿招待上海城开集团龙城置业有限公司中庚聚龙酒店100133.57不适用
福州首开中庚投资有限公司鼓楼聚龙精选酒店分公司-2.03
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福州中庚聚龙酒店101.39
小计110136.99-
合计2,687.031,367.15-

注:1、以上2023年度关联交易发生额未经审计。

2、上海庚星能源有限公司分别与关联方上海城开集团龙城置业有限公司、关联方上海由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该办公场地产权方为上海城开集团龙城置业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公司认定上海由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受中庚集团控制,因此公司认定该办公场所的最终出租方为上海城开集团龙城置业有限公司。

3、福州庚星能源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福建庚享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该办公场地产权方为关联方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公司认定福建庚享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受中庚集团控制,因此公司认定该办公场所的最终出租方为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

4、中庚集团其他关联方系同受中庚集团控制的关联方,因数量众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且实际发生金额较小,单一法人主体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披露标准,该等法人主体以同一控制为口径合并列示。

5、2023年新增关联方酒店福州首开中庚投资有限公司鼓楼聚龙精选酒店分公司。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2024年与控股股东中庚集团及其关联方产生关联交易共计2,311.50万元,涉及向关联方租赁场地(含租赁办公场地、经营场地等)、酒店出差住宿招待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4年度预计金额(不含税)占同类业务比例(%)2024年年初至通知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地、车辆上海城开集团龙城置业有限公司1,200.00-162.13805.6672.42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调整
福建省中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180.00-29.46160.7914.45不适用
福建省中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4.00-2.5913.661.23
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150.00-20.0770.236.31
中庚集团其他关联方100-1.3549.644.46
小计1,654.00-215.601,099.98--
向关联方租赁车位、停车场等商用场地中庚集团其他下属控股子公司500.00-30.89120.7542.32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调整
小计500.00-30.89120.75-
向关联方酒店出差住宿招待上海城开集团龙城置业有限公司中庚聚龙酒店150.00-26.94133.5748.94不适用
福州首开中庚投资有限公司鼓楼聚龙精选酒店分公司5.00--2.030.74
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福州中庚聚龙酒店2.50-1.361.390.51
小计157.50-28.30136.99--
合计2,311.50-274.791,357.72--

注:同上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城开集团龙城置业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海城开集团龙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城置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成立于2010年11月30日,注册地为上海市闵行区,法人代表人为薛来银,注册资本2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

房地产开发经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生活美容服务;理发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食品生产;足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城市绿化管理;物业管理;酒店管理;礼仪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

务;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健身休闲活动;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城开集团龙城置业有限公司中庚聚龙酒店(以下简称“中庚聚龙酒店”)为龙城置业分公司,企业成立于2018年08月09日,注册地为上海市闵行区,负责人为林芳。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酒店管理;礼仪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健身休闲活动;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体育健康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宿服务;足浴服务;生活美容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与龙城置业同受中庚集团控制,中庚集团总经理薛来银先生担任龙城置业董事长,公司与龙城置业及中庚聚龙酒店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福建省中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福建省中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庚物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于2001年10月12日,注册地为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法人代表人为朱元焕,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城市绿化管理;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家政服务;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体育用品设备出租;停车场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外卖递送服务;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灯具销售;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搪瓷制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卫生洁具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地板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体育场

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健身休闲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竞赛组织;采购代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鲜蛋批发;鲜蛋零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销售;电器辅件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电器修理;皮革制品销售;皮革销售;宠物服务(不含动物诊疗);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母婴用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美发饰品销售;票务代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个人卫生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餐饮服务;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小餐饮;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福建省中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庚物业上海分公司”)为中庚物业的分公司,企业成立于2015年09月09日,注册地为上海市闵行区,负责人为邱丽君。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城市绿化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家政服务;汽车租赁;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停车场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灯具批发、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电气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健身休闲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关联关系

福建庚享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庚享”)持有中庚物业9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

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公司基于审慎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与中庚物业及中庚物业上海分公司的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

(三)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中庚置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于2017年01月17日,注册地为福州市仓山区,法人代表人为薛来银,注册资本39,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对房地产业的投资;建筑工程的设计及施工;酒店管理;对外贸易;电子技术产品开发;自有房屋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接待国内外宾客住宿;大型餐馆(含凉菜、含裱花蛋糕、含生食海产品)(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体育场馆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福州中庚聚龙酒店为福建中庚置业的分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18日,注册地为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负责人为梁淑祯。经营范围为:

一般项目: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住房租赁;日用百货销售;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与福建中庚置业同受中庚集团控制,本公司董事长梁衍锋先生担任福建中庚置业董事长,公司与福建中庚置业及福建中庚置业福州中庚聚龙酒店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福州首开中庚投资有限公司鼓楼聚龙精选酒店分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福州首开中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福州首开”)成立于2015年01月19日,注册地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法人代表人为苏新,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对房地产业投资;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百货零售;糕点、面包零售(不含国境口岸);酒、饮料及茶叶零售(不含国境口岸);食品、饮

料零售(仅限国境口岸);烟草制品零售;旅游饭店(经营接待旅客住宿,不含国境口岸);正餐服务(不含国境口岸);房地产居间代理服务;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住房租赁经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文印服务;科技会展服务;旅游会展服务;体育会展服务;文化会展服务;游泳场馆经营(不含国境口岸);休闲健身活动场所(不含高危险体育项目活动,不含国境口岸);理发及美容服务(不含国境口岸);餐饮管理(不含餐饮经营);酒店管理(不含餐饮、住宿经营);专业停车场服务;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福州首开中庚投资有限公司鼓楼聚龙精选酒店分公司(以下“福州首开鼓楼酒店分公司”)为福州首开分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30日,注册地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负责人为薛来银。经营范围:旅游饭店(经营接待旅客住宿,不含国境口岸);正餐服务(不含国境口岸);百货零售;糕点、面包零售(不含国境口岸);酒、饮料及茶叶零售(不含国境口岸);食品、饮料零售(仅限国境口岸);烟草制品零售;商务文印服务;科技会展服务;旅游会展服务;体育会展服务;文化会展服务;游泳场馆经营(不含国境口岸);休闲健身活动场所(不含高危险体育项目活动,不含国境口岸);理发及美容服务(不含国境口岸);餐饮管理(不含餐饮经营);酒店管理(不含餐饮、住宿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关联关系

中庚集团间接持有福州首开49%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6.3.3“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公司基于审慎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与福州首开鼓楼酒店分公司的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

三、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地、车位、停车场等产生的关联交易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采购成本、增强公司竞争力,提高生产经营保障程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完成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四)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书面审核意见。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三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发展规划,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指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确保公司及下属公司持续发展,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金融机构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融资租赁、私募股权基金等综合授信业务。

1、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亿元

2、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并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3、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各项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金额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融资申请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4、该事项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5、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四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申请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庚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庚星”)、上海庚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庚云”)、福州庚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庚星”)、宁波星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星庚”)、上海庚云互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庚云互通”)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5亿元。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孙公司(含新设)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为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实现高效筹措资金,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贷款及银行票据的担保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而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及贷款额度内,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等条件决定具体实施贷款及担保的银行,决定每笔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额度内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等事项,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超过上述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已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1、上海庚星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C2M9XPXR

法定代表人:汤永庐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166弄1号3302B室成立日期:2022年10月25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充电桩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停车场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洗车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构成:公司持股100%股权

2、上海庚云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C2XRFBXF法定代表人:梁衍锋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166弄1号3303室成立日期:2022年10月25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充电桩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财务咨询;科技中介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洗车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公司持股100%股权

3、福州庚星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2MAC4WAD74L法定代表人:汤永庐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东街83号福建国际青年交流中心29层-01室成立日期:2022-11-2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充电桩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构成:公司持股100%股权

4、宁波星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高新商用房A1-204-3室法定代表人:汤永庐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7年06月06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器辅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保税油经营;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原油批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

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公司持股100%股权

5、上海庚云互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春申路2525号8幢307室法定代表人:梁明媚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23年09月26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充电桩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日用百货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蓄电池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电池销售;酒店管理;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洗车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5G通信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股东构成:公司持股100%股权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庚星、上海庚云、福州庚星、宁波星庚、庚云互通运营正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2024年度公司将根据上海庚星、上海庚云、福州庚星、宁波星庚及庚云互通的申请,在上

述担保额度内根据资金需求与融资机构实际确定。

四、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

1、2024年3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2024年3月6日,公司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3、2024年3月6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五、董事会意见

1、公司董事会意见:上述预计担保及授权事项有利于公司下属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满足其正常的流动资金需求,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拟担保额度均从其经营发展的实际出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合并报表内的全资子公司,均运营正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且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内。该项议案获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公司本次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是基于满足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宜,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公司基于对下属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所做出的审慎判断,是促进

子公司业务发展所采取的必要措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