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星股份:关于原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公司控制权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庚星股份 编号:2024-016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
暨公司控制权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的股份为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股股东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庚集团”)所持公司的79,929,6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71%。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执行司法裁定,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7%,目前均处于司法冻结状态。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 本次权益变动后,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歆能源”)持有公司股份55,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10%。公司控股股东由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梁衍锋先生变更为钟仁海先生。
一、权益变动概述
上海金融法院于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以下简称“司法执行平台”)共计公开司法处置拍卖公司原控股股东中庚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79,92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71%。上述司法处置拍卖已全部竞买成交。详情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29日、3月1日及3月2日刊载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处置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2024-009)。
近日,公司收到海歆能源出具的《关于受让司法处置拍卖股份过户完成的告知
函》及其转发的《上海金融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沪74执1515号之二】,同时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原控股股东中庚集团上述司法处置拍卖股份均已完成过户。其中,55,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已过户登记到海歆能源名下;24,422,425股(11,162,425股无限售流通股及13,260,000股限售流通股)已过户登记到福建瑞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瑞善”)名下;7,175股限售流通股已过户登记到魏巍名下,上述股票的司法冻结及质押解除。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50000158178335R法定代表人:薛来银注册资本:330,000万元成立日期:1998年5月21日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166弄1号3501室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房地产开发,出售出租商品房及物业管理;针、纺织品,电子计算机及配件,通信设备,化工产品,汽车、摩托车零部件,建筑材料的批发;信息服务;农业科技领域内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研究、技术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医疗诊断、互联网、增值电信除外);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企业总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400MADBUJEL7M法定代表人:钟仁海注册资本:10,000万元成立日期:2024年2月21日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港区东方大道365号4幢409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福建瑞善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福建瑞善科技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50102MACX9B761W法定代表人:姜卫威注册资本:3,000万元成立日期:2023年9月1日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东街83号福建国际青年交流中心21层04写字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工艺研发;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运行效能评估服务;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 ||
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中庚集团 | 81,929,600 | 35.5741% | 2,000,000 | 0.8684% |
海歆能源 | 0 | 0.0000% | 55,500,000 | 24.0983% |
福建瑞善 | 0 | 0.0000% | 24,422,425 | 10.6043% |
魏巍 | 0 | 0.0000% | 7,175 | 0.0031% |
合计 | 81,929,600 | 35.5741% | 81,929,600 | 35.5741% |
三、公司控制权变更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目前均处于司法冻结状态。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 | 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55,500,000 | 24.10% |
2 | 福建瑞善科技有限公司 | 24,422,425 | 10.60% |
3 | 上海杰宇资产管理 | 18,239,075 | 7.92% |
公司控股股东由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梁衍锋先生变更为钟仁海先生。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司法拍卖导致的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庚集团、福建瑞善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尚未收到海歆能源编制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聘请的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并督促相关股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交易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关于受让司法处置拍卖股份过户完成的告知函》;
(二)《上海金融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沪74执1515号之二】;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