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星股份: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股网  2024-04-29  庚星股份(600753)公司公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对中审众环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26,115.39万元,批发和零售业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31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措施2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家作,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起为庚星股份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东,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7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8-2021年为庚星股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罗跃龙,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庚星股份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罗跃龙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陈家作最近3年收(受)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林东最近3年收(受)行政监管措施2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陈家作、签字注册会计师林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跃龙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一)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

(二)31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措施2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制度建设与执行

中审众环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2号——项目质量复核》、《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管理》等的规定,设计、实施和运行了在全所范围内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为以下方面提供了合理保证:中审众环及其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并根据这些规定执行业务;中审众环和项目合伙人出具适合具体情况的业务报告。

中审众环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以下八个组成要素:中审众环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中审众环在设计、实施和运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时,采用了风险导向的方法,包括采取设定质量目标、识别和评估质量风险、设计和采取应对措施以应对质量风险的步骤。中审众环治理和领导层为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实施和运行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以为质量管理体系提供支持。

(二)项目质量管理体系

中审众环首席合伙人对质量管理体系承担最终责任。中审众环建立健全质量管理领导框架,设定有质量控制主管合伙人、职业道德与独立性主管合伙人、市场及项目管理主管合伙人、监控与整改主管合伙人等角色,对质量管理体系及特定方面的运行承担责任。

在审计项目层面,审计项目组在项目合伙人的领导下,在中审众环质量管理体

系的框架下,通过遵守审计准则的要求,承担下列责任:利用中审众环传递或从中审众环获取的信息,实施中审众环政策和程序所要求的、适用于该审计项目的应对措施,以应对质量风险;考虑审计项目的性质和具体情况,确定除中审众环的政策和程序外,是否需要在项目层面设计和采取其他应对措施;与中审众环沟通来自审计项目的信息,或按照中审众环的政策和程序应予沟通的信息,以支持中审众环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实施和运行。项目合伙人对管理和实现审计项目的高质量承担总体责任,包括为审计项目组营造强调中审众环文化和审计项目组成员行为期望的环境。在此过程中,项目合伙人充分、适当地参与整个审计过程,从而能够根据审计项目的性质和具体情况,确定审计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据此得出的结论是否适当。

(三)项目质量复核

中审众环规定对上市实体及大型金融、国有企业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等项目实施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复核,是指在报告日或报告日之前,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对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及据此得出的结论作出的客观评价。中审众环要求将委派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职责分配给中审众环内具有履行该职责所需的胜任能力及适当权威性的人员。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有责任根据中审众环的规定,在项目的适当时点实施复核程序,以为客观评价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据此得出的结论奠定适当基础;中审众环明确项目组与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就某项重大判断进行讨论的性质和范围对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客观性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以及在这些情形下需要采取的适当行动;中审众环明确项目合伙人与项目质量复核相关的责任,包括禁止项目合伙人在收到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按照中审众环的规定就已完成项目质量复核发出的通知前签署报告。

(四)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审众环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中审众环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中审众环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五)总分所一体化管理情况

中审众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总分所一体化管理办法,在业务管理、审计方法、质量控制、人力资源、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实行完全统一的政策制度,严格在总分所执行。为了提高和加强监督与管理,总分所全部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和控制。综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审计服务水平和质量

(一)审计投入

中审众环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及相关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中审众环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估值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二)审计服务质量和水平

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

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中审众环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另外,中审众环制定了详细的与海外安永组成部分审计师的沟通合作方案和计划,并能够有效执行。

(三)咨询服务与沟通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协助公司就重大事项、疑难问题与证监局、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进行沟通。中审众环也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公司治理层、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沟通、解决,并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管理提升等方面提供有价值的管理建议。

(四)意见分歧解决

中审众环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

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咨询备忘录。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五)增值服务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与公司充分沟通增值服务需求,为公司提供了多种增值服务,其中包括线上、线下、工作坊讨论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和研讨会,覆盖重要会计准则变化、专项课题研究等多个领域,并对公司业财发展和管理提升等方面提供有价值的管理建议。

五、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审众环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中审众环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审众环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武汉总所和全部分所。中审众环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七、履职情况说明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等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除保留事项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

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综上,中审众环在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信息安全管理及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执业情况良好。本公司认为:中审众环在本公司2023年年审工作中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特此说明。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