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星股份: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5-11  庚星股份(60075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庚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三)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0753庚星股份2024/5/14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人: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二)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持有24.10%股份的股东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在2024年5月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三)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具体议案为:《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4月2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166号中庚环球创意中心1号楼30层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薪酬情况的议案
7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薪酬情况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1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议案4、议案5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议案6、议案8、议案9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议案7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请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7日及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六)特别决议议案:8、10

(七)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10、11

(八)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九)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薪酬情况的议案
7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薪酬情况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1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