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星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6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6月2日以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表决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2200084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33,745,863.0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7,750,947.62元,实收股本为230,307,175.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