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星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计亏损约3,629.4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计亏损约3,568.65万元。
? 经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歆”)自行召集,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经审议表决,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发生变更。
?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12月27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两个交易日(2024年8月6日、8月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主要营业收入仍来自煤炭(含焦炭)等大宗商品供应链管
理业务,并按既定计划推动战略转型相关工作逐步落实,目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平稳。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计亏损约3,629.4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计亏损约3,568.65万元。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刊载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二)重大事项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等。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及热点概念。
(四)经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海歆自行召集,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经审议表决,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发生变更,详情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等相关公告。
(五)其它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除已披露的信息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战略转型不达预期的风险
目前,公司有序推动战略转型相关工作逐步落实,公司新能源充电桩业务尚按既定计划运营发展,已在新能源充电运营领域取得一定进展,但未来实际经营中仍会面临诸
如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公司可能出现转型新能源行业未达预期导致投资亏损的风险,将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三)业绩下滑的风险
2024年上半年,公司基于既定战略方针及市场因素,传统大宗业务收紧,新业务尚处于拓展阶段,业务规模较小;同时因战略转型及新业务开展,人员工资、办公租赁等成本、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计亏损约3,629.4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计亏损约3,568.65万元。若未来公司业务发展不及预期,则短期内存在业绩下滑的可能。
(四)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12月27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五)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交易风险。
特此公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