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星股份: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8-29  庚星股份(60075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庚星股份 编号:2024-064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免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免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免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等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副董事长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规范运作,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同意选举蒋彬彬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解聘汤永庐先生总经理职务、李秀新先生董事会秘书职务、梁明媚女士副总经理职务。解聘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后,汤永庐先生、李秀新先生、梁明媚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汤永庐先生、李秀新先生、梁明媚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聘任公司总经理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第八届董事会同意聘任蒋彬彬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第八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徐鹏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五、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第八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汤峰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汤峰峰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33887076

传真:021-33887073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166号中庚环球创意中心1号楼33层

电子邮箱:IR@gengstar.com

特此公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简历

一、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蒋彬彬先生简历

蒋彬彬,男,1982年8月出生,汉族,本科。蒋彬彬先生曾任职于江苏三木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旭升石化有限公司、浙江绍兴三圆石化有限公司、浙江鸿基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鸿谊新材料有限公司。现任浙江惟能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

蒋彬彬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蒋彬彬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钟仁海先生控制的浙江惟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除此以外,蒋彬彬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公司财务总监徐鹏先生简历

徐鹏,男,1979年2月出生,汉族,硕士。徐鹏先生曾任职于上海第十九棉纺织厂、南京沪冶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江苏瀚泰贸易有限公司、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鸿基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现任上海禾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上海禾沣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公司董事。

徐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徐鹏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钟仁海先生控制的上海禾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禾沣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任监事职务。除此以外,徐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汤峰峰先生简历

汤峰峰,男,1987年1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

天臣微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基美影业股份有限公司、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及上海启源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曾担任行业研究员、资本运营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总经理助理、内控合规经理等职务。

汤峰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