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星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0月11日以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国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会议豁免提前5日通知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豁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提前5日通知的通知期限要求,并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保证大宗商品业务发展,加强持续经营能力,提升主营业务盈利水平,公司将依托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液化石油气(以下简称“LPG”)方面的资源,充分发挥自身在大宗商品领域的经验优势,在以广西为代表的西南地区,从事LPG的批发分销业务,向市场提供最终应用于化工原料、民用燃料、商用燃料等领域的LPG产品。现基于实际需要,公司拟向与关联方浙江鸿基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用于混合组成LPG的丙烷和丁烷,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19,800万元。
公司本次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需要提前进行合理预测,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本议案关联监事黄国云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