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酒店: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00754/900934 公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和酒店、食品及餐饮两大业务。
(1)酒店运营及管理业务分部
分公司: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新亚大酒店、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新城饭店、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白玉兰酒店、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南华亭宾馆、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东风饭店、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新亚明珠大酒店、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大方饭店、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长江饭店、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饭店、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东亚饭店、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青年会宾馆、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财务共享平台)。
子公司:上海锦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含卢浮集团和卢浮酒店集团等相关附属公司)、上海锦江
卢浮亚洲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锦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现锦江酒店(中国区)法体公司,含其辖管上海锦江都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时尚之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铂涛集团、维也纳酒店集团等酒店管理公司与下属各连锁酒店)。
(2)食品及餐饮业务分部及其他
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含上海锦江国际食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锦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新亚食品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上海锦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百岁村餐饮连锁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上海饮食服务成套设备公司,上海锦江联采供应链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95.82%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96.89%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内部控制手册中公司层面控制(含:内部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控)、财务报表编制与披露、税务管理、长期股权投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合同档案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支出与费用管理、存货与成本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管理、支出与费用管理、存货与成本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境外投资运营管理以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本年度,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1期)第四条规
定“公司在报告年度发生并购交易的,可豁免本年度对被并购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公司豁免对本年度被收购企业上海齐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锦江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未将上海齐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锦江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报告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税前利润 | 错报≥5%以上 | 2%≤错报<5% | 错报<2% |
说明:公司2023年度税前利润为人民币1,793,329,772.89元。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高级管理人员舞弊;控制环境无效;调整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发现;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
重要缺陷 | 财务报表中的错报虽未能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以往已出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内部控制缺陷未按期整改 |
一般缺陷 | 其他缺陷 |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业务能力的损失、经营目标的实现度 | (1)重大业务失误,需要付出很大代价(投入时间、人员和增加成本20%)才能得以控制,或者情况失控并给企业存亡带来重大影响(2)风险造成公司整体无法达成部分关键营运目标或业绩指标,利润指标完成率低于75%。 | 介于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之间 | (1)对营运有一定影响,需要付出较小的代价(投入时间、人员和增加成本5%以内),可以得以控制;(2)风险造成公司整体无法达成部分关键营运目标或业绩指标,利润指标完成率低于90%。 |
造成财产的损失 | 损失≥资产总额的5% | 资产总额的2.5%≤损失<资产总额的5% | 损失<资产总额的2.5% |
对安全的影响 | 一次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 | 介于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之间 | 发生轻微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指标1:声誉 负面消息广泛流传,被监管机构调查;企业需要1年以上的时间恢复声誉 指标2:合规 严重违反法规,导致被监管机构调查并遭致处罚 指标3:环境 发生重大的环境损害,或被国家环保行政部门通报、罚款并被要求停产整顿 指标4:员工 严重损害员工利益,影响整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或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指中级含中级技术人员/所属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严重流失 |
重要缺陷 | 指标1:声誉 介于重大缺陷与一般缺陷之间 指标2:合规 介于重大缺陷与一般缺陷之间 指标3:环境 介于重大缺陷与一般缺陷之间 指标4:员工 介于重大缺陷与一般缺陷之间 |
一般缺陷 | 指标1:声誉 负面消息对企业声誉基本没有受损,或企业能够迅速化解负面消息带来的影响 指标2:合规 违反法规,导致当地政府部门的调查或口头警告 指标3:环境 对环境或社会造成一定的或暂时的影响,但不破坏环境,被政府有关部门关注/或需要通知政府有关部门,可不采取实质性行动但需要密切关注 指标4:员工 一定程度影响员工积极性并降低其工作效率,对企业文化、凝聚力产生某些程度的不利影响,或导致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较少流失 |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基本建立覆盖全面、控效兼顾、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实现了董事会既定的内部控制目标。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及风险防范能力,有力保障深化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公司实施了合规体系建设,维护修订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手册》,并于年内有序开展了合规评估、内部审计、内控测试、及内控自评等相关工作,规范了公司内部运作;同时,公司持续深化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工作,年初实施样本酒店风险调查;年中按照监管要求梳理公司层面重大风险事项,建立了风险应对预案;年末结合公司高质量发展推进措施,更新风险调查自评问卷。2024年,公司将继续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管理监督为重点,以数字化转型为抓手,以境外领域为关键,推进内控、合规体系的严格、规范、全面、有效的建设与落实,实现“合规内控”向“风险管控”的升级转变。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张晓强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