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传媒: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二〇二四年五月·武汉
目 录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第3页
议案 1: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第5页
议案 2: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第13页
议案 3: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第17页
议案 4: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第67页
议案 5: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第69页
议案 6: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71页
议案 7: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 第72页
议案 8: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
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第73页
议案 9: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第80页
议案 10: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第84页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31日下午14:30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4日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雄楚大道268号湖北出版文化城B座10楼会议室会议内容:
1 | 审议《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
2 | 审议《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
3 | 审议《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
4 | 审议《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5 | 审议《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
6 | 审议《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7 | 审议《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 |
8 | 审议《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
9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10 |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到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及会议表决方式
三、推选计票人、监票人;主持人宣布计票人、监票人名单
四、审议议案
1、《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2、《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3、《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4、《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6、《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
8、《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0、《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五、股东就议案发言及回答股东提问
六、填写表决票,监票人监票,计票人计票
七、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读会议决议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议案1: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自觉参与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工作中勤勉尽职、诚实守信、凝心聚力、克难奋进,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7.59亿元,同比增长7.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6亿元,同比增长39.27%;资产总额达到132.3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0.66亿元,同比增长7.43%,市值较往年大幅提升,市场形象持续向好。现将有关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锚定争先进位目标,着力提升主业发展质效,增强改革创新活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展示了立新破旧、蝶变跃升的新气象。
(一)修规章,重规范,在合规运作中呈现新作为
报告期内,董事会坚持将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作为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不断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协调、运作高效”的公司治理体系。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补董事1名、聘任总经理1名;结合监管机构最新合规要求及公司新时期高质量发展需求,
修订《长江传媒内部控制手册》《长江传媒风险清单及应对手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落实中国证监会新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新要求,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配套修订。报告期内,公司组织筹备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8次、董事长办公会34次,集体研究议题168个,还将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实现了“三重一大”事项的程序规范性和决策科学性。严格落实上市公司监管的最新要求,圆满完成公司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工作,累计发布公告43份,高质量完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报及季报的编制和披露工作。
(二)学思想,强党性,在培根塑魂中彰显新成效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主题教育走实走深,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大辞典》增订版中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辞条的编纂及送审工作,策划出版20多种重点主题图书,协力做好《荆楚文库》等重大出版工程,依托全省440家线下新华书店和600多个线上社群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工作,举办“荆楚阅读季”等群众性文化活动7000余场次。
(三)稳增长,提效益,在争先进位中勇创新业绩
大力实施主题出版质量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提升、数字化转型“三个专项行动”,拥有亿元级产品线9条、五千万元级以上产品线15条、千万元级以上产品线39条。《统计与决策》《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
继续保持“三核心期刊”地位,《小学生天地》保持“百万大刊”规模。以“数智化”理念构建湖北新华教育服务平台,打造全学段“产品+服务+活动”的教育服务新模式,聚集近300万用户,拓展“出版+教育”生态圈。聚焦产业链强链补链,积极推进长江传媒文化科技园、宜昌屈原书城、咸宁市咸安区图书馆馆店一体化运营等项目建设。探索“出版+金融”新业态,整合省文化金融服务中心和湖北文化产业网,积极搭建产业基金投资平台。持续推出系列融媒体产品,“湖北省志数据库”“湖北百年党史数据库”“红扣子我爱阅读服务平台”等融合出版项目顺利实施,2个项目入选出版融合发展工程。
(四)出好书,育精品,在成风化人中凝结新硕果
全年荣获国家级、省部级奖项200余项。9种出版物获评第八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及提名奖。13种出版物入选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8种入选“十四五”国家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专项规划出版物出版。3种选题入选中宣部主题出版重点出版物选题。1种图书入选“中国好书”年榜。3种图书入选年度《央视读书精选》。1人获韬奋出版奖。公司成功入选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百年百部”经典书系对外翻译工程入选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6个项目入选国家三大出版“走出去”工程,7家出版社入选“中国图书海外馆藏影响力出版100强”,《肯尼亚植物志》得到肯尼亚总统点赞肯定。
(五)筑根基,添动力,在固本培元中迈出新步伐
主动融入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评估修订了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出台了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细化实施方案。着力提升公
司治理水平,完成内控体系优化建设,形成“风险+内控+合规”三位一体管理体系。积极构建新型经营责任制,实行全员绩效管理,推行契约化、合同化管理,实行分类考核、分档定级,在7家子公司开展化小核算单位试点,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严格进人门槛,选优配强各级班子,持续实施人才成长专项基金政策,全年培训员工近2000人次,不断健全完善“选育管用”全链条人才工作机制。
(六)扬清风,走正道,在管党治企中涵养新生态
深入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不断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实施“党建质量提升年攻坚行动”,在主题教育中扎根一线开展典型案例解剖式调研,统筹推进基层党组织“六化”建设(组织建设标准化、队伍建设专业化、组织生活制度化、主要职责清晰化、阵地建设规范化、组织保障精细化),湖北教育社一支部、爱立方公司培训支部获评湖北省直机关“红旗党支部”,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五个融入”工作法和“党团队悦读”活动品牌成为全国范例。严格落实平安建设职责,切实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各项工作。积极推进“一下三民”实践活动,坚持“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乡村振兴帮扶资金,职工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事项得以解决,公司上下凝聚力向心力显著增强。
二、2024年董事会重点工作计划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我们将聚焦主责主业,深入实施主题出版质量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提升、数字化转型“三
个专项行动”,全面提升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奋力担当湖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排头兵。
(一)以党建引领把牢高质量发展方向
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拧紧思想建设总开关,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党的创新理论进一步贯彻落实到公司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夯实筑牢党员干部思想堤坝。二是把稳政治建设定盘星,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抓好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夯实组织建设压舱石,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鲜明导向,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全面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四是树好廉政建设风向标,压紧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持续深化清廉国企建设,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五是绷紧意识形态安全弦,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统筹建设和管理、内宣和外宣、网上和网下,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及时有效化解各类意识形态风险隐患,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
(二)以主业升级提升高质量发展质效
紧紧围绕“出书出人走正道,做大做强创品牌”的工作要求,以主题出版质量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提升、数字化转型“三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坚定不移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提升出版主业高质量发展质效。
紧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100周年等时间节点,加快推出一批有思想含量、理论分量、话语质量的标杆性重大主题出版物,不断发展壮大主流价值、主流舆论、主流文化,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中心赋能。从服务湖北先行区建设的全局出发,加强与省直单位、地市州宣传部门沟通联络,策划推出更多宣扬长江文明、传播荆楚文化的主题图书。要深化文明交流互鉴,提升出版“走出去”效能,精心组织参加第30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和2024年“湖北传媒周”等大型国际展会活动,加大重点项目多语种版权输出力度,努力对外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着力加强原创能力建设、核心产品线建设,培育孵化更多的亿元级、千万元级产品线,形成具有较大规模的产品矩阵。特别是紧紧围绕服务“教育强省”建设这篇大文章来谋篇布局、深耕细作,加快经营理念、产品、营销、管理转型,不断做大教育出版、做强教育服务。把品牌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聚力打造湖北文化名片。着力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营销服务体系,大力实施运营能力提升工程、电商升级工程、文化消费破冰突围工程、数字化转型赋能工程、专业化团队培养转化工程,做到“线上全平台发行+线下全方位服务”。
(三)以科技赋能驱动高质量发展引擎
积极拥抱新兴技术,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大力培育产业发展新引擎。一是以教育数字化为牵引,赋能教育服务。加强教育服务运营平台、数字教育项目、教育资源与产品应用开发,加快
构建集教育图书销售、数字内容分发、教育增值服务、教育教研活动、教育装备集成于一体的教育服务体系。二是以数字资产化为根基,赋能产业升级。围绕数字阅读、知识服务、教育服务、馆配服务、按需印刷、平台建设等领域,构建出版融合发展产品与服务生态体系,推动实施数字资源资产化战略,提升数字化综合运营服务平台运营能力。三是以管理数智化为驱动,赋能管理增效。以数字化转型为核心,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升级,稳步推进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人财物”信息系统、数据及业务中台等重点信息化项目建设,打通异构系统数据屏障,建立贯穿“编、印、发、供、投、媒”全产业链的经营监测指标体系,实现业务流程数字化、经营调度精细化、决策支撑智能化和产业协同高效化。
(四)以改革创新激活高质量发展动能
持续用好改革创新这个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全面落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扎实开展新一轮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以改革激发活力动力,以改革提升质量效率,以改革破解发展难题。一是进一步推动完善公司治理体制,持续健全党的领导、班子建设、组织管理、协调机制、激励办法等工作制度,将党的领导优势与现代企业制度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出来,共同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档升级。二是加速机制创新,进一步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继续开展划小核算单位试点,加快构建新型经营责任制,完善内部薪酬分配制度,健全绩效考核体系。三是紧紧围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的目标,加快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
调整。四是提振市值水平,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健、可预期的回报。探索建立常态化市值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实现产业经营与资本运营融合发展、相互促进,促进公司内在价值与市场价值齐头并进、共同成长。
(五)以人才强企夯实高质量发展底盘
坚持把人才作为第一资源,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健全完善“选育管用”全链条人才工作机制,激发担当作为内生动力,持续建强人才队伍。一是围绕发展引才,积极引进主业急需的创新型、复合型、战略型等紧缺型人才,配套相应待遇政策,不断优化人才结构,提升整体专业水平。二是完善体制用才,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办法,不断优化公司机构编制和人力资源配置,加快制定编校、营销、数字化、投资、管理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健全专业技术与管理职业晋升“双通道”发展体系。三是优化机制选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着力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突出实绩考核,强化政治考核、作风考核。四是着眼未来育才,进一步强化多层次、常态化、全覆盖的培训培养体系,特别是要积极利用互联网和移动终端等新平台、新技术,分类加强专业化精准化培训,引导干部职工及时填知识空白、补素质短板、强能力弱项,努力成为各个领域的行家里手。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议案2: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规范、内部控制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为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按照公司章程规范召开监事会会议履行监督职责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6次,审议通过了12项议案。历次监事会会议审议的主要议案内容情况如下:
(一)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23年7月20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四)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2023年10月1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会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务情况和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通过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监督,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以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执行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运作和管理规范有效。
(二)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监督
监事会结合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通过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财
务报表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规范运行及经营性风险的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及运作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的相关规定,专项检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监事会对收购、出售有关资产监督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收购、出售有关资产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的管理规范要求,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监督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所发生的经营性关联交易实施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发挥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作用,担当尽责,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优化公司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推进公司监督管理质量上一个新台阶。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5月31日
议案3: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编制并向股东大会提交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全文刊载于2024年4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内容详见本议案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附件:
1.长江传媒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慧德2023年度述职报告
2.长江传媒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柳2023年度述职报告
3.长江传媒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金林2023年度述职报告
4.长江传媒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卢盛峰2023年度述职报告
5.长江传媒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洪2023年度述职报告
6.长江传媒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段若鹏2023年度述职报告
7.长江传媒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德林2023年度述职报告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31日
附件1: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
——张慧德本人作为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以下或称“报告期”)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慧德,女,1964年4月生,湖北武汉人,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会计学会会员、湖北省会计学会会计信息化专业委员会委员、天和经济研究所《财税研究》专家委员会专家、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精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南财经政法
大学会计实验中心常务副主任等职。2019年2月至今任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履职期间,本人具备《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8次,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上述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报告及相关材料,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独立意见,为会议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各个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报告期内审计工作、人事任免、定期报告、薪酬与考核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
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上述会议,在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各专门委员会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外部审计团队及公司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并积极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公司积极配合及时向独立董事报送相关文件及资料等,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特别关注公司关联交易、董事提名及董事薪酬、高管人员与财务负责人聘任及薪酬考核、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准则及会计估计变更、公司及股东履行承诺、资产收购、财务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等重大事项,充分独立地发表专业见解。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对此无异议。
除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协助公司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内控情况,切实履行了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并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本人认为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经审查公司总经理候选人李植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本次审议事项程序合法。聘任李植先生为总经理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李植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本人认为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经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进行审查,李植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关于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本次董事会补选董事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李植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认为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报告期内,公司未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秉承客观、公允、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利用自己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有效提升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科学决策能力和效率,促进公司合规经营和长远发展,保证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强化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4月15日
附件2: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
——杨柳本人作为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杨柳,女,汉族,湖北武汉人,1977 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金融工程系主任,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学科负责人,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主任。湖北省省级研究生工作站“华中师范大学-天风证券”研究生工作站负责人,湖北省省级金融科普教育基地负责人,教育部学位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湖北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财经咨询专家,中
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研究顾问,湖北省金融学会理事,国家自科基金评审专家。2024年1月至今任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履职期间,本人具备《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公司组织召开股东大会1次,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场出席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并经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期间,公司组织召开董事会3次,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上述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报告及相关材料,广泛了解相关信息,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独立意见,为会议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各个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履职期内审计工作、
人事任免、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履职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了上述会议,在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各专门委员会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外部审计团队及公司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履职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履职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公司积极配合及时向独立董事报送相关文件及资料等,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履职期内,本人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特别关注公司关联交易、董事提名及董事薪酬、高管人员与财务负责人聘任及薪酬考核、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准则及会计估计变更、公司及股东履行承诺、资产收购、财务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等重大事项,充分独立地发表专业见解。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对此无异议。
除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履职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履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履职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履职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履职期内,公司未发生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履职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履职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本人认为候选人任职资
格合法。经审查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章雪峰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资料,章雪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章雪峰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本次审议事项程序合法。聘任章雪峰先生为副总经理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章雪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履职期内,本人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未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公司未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履职期间,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秉承客观、公允、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利用自己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有效提升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科学决策能力和效率,促进公司合规经营和长远发展,保证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强
化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4月15日
附件3: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
——金林本人作为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金林,男,汉族,湖北黄梅人,1982年4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统计学博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教育统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青年经济统计学者分会副秘书长。曾任中国政法大学发展规划处副科长,全国工业统计教学研究会理事。2024年1月至今任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履职期间,本人具备《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公司组织召开股东大会1次,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场出席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并经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期间,公司组织召开董事会3次,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上述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报告及相关材料,广泛了解相关信息,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独立意见,为会议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担任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各个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履职期内审计工作、人事任免、定期报告、薪酬与考核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履职期内,公司召开了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上述会议,在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各专门委员会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外部审计团队及公司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履职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履职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公司积极配合及时向独立董事报送相关文件及资料等,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履职期内,本人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特别关注公司关
联交易、董事提名及董事薪酬、高管人员与财务负责人聘任及薪酬考核、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准则及会计估计变更、公司及股东履行承诺、资产收购、财务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等重大事项,充分独立地发表专业见解。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对此无异议。
除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履职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履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履职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履职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期内,公司未发生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履职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履职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本人认为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经审查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章雪峰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资料,章雪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章雪峰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本次审议事项程序合法。聘任章雪峰先生为副总经理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章雪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认为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履职期内,公司未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履职期间,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秉承客观、公允、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利用自己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有效提升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科学决策能力和效率,促进公司合规经营和长远发展,保证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强化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4月15日
附件4: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
——卢盛峰本人作为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卢盛峰,男,汉族,湖北大冶人,1985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担任经济与管理学院财政与税收系副主任,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预算审查与国资监督专家,湖北省科学技术厅科技专家库高端专家,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咨询专家。2024年1月至今任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履职期间,本人具备《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公司组织召开股东大会1次,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场出席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并经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期间,公司组织召开董事会3次,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上述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报告及相关材料,广泛了解相关信息,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独立意见,为会议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各个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履职期内审计工作、定期报告、薪酬与考核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履职期内,公司召
开了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上述会议,在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各专门委员会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外部审计团队及公司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履职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履职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公司积极配合及时向独立董事报送相关文件及资料等,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履职期内,本人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特别关注公司关联交易、董事提名及董事薪酬、高管人员与财务负责人聘任及薪酬考核、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准则及会计估计变更、公司及股东履行承诺、资产收购、财务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等重大事项,充分独立地发表专业见解。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对此无异议。
除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履职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履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履职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履职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履职期内,公司未发生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履职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履职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履职期内,本人非提名委员会委员,未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认为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履职期内,公司未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履职期间,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秉承客观、公允、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利用自己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有效提升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科学决策能力和效率,促进公司合规经营和长远发展,保证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强化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4月15日
附件5: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
——刘洪本人作为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以下或称“报告期”)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洪,男,1961年9月生,江西省宜春市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经济发展评价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社会兼职有中国统计教育学会常务理事,全国经济统计研究会副会长。2015年9月至2024年1月任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履职期间,本人具备《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8次,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上述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报告及相关材料,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独立意见,为会议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担任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各个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报告期内审计工作、人事任免、定期报告、薪酬与考核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上述会议,在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各专门委员会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会议的召
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外部审计团队及公司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公司积极配合及时向独立董事报送相关文件及资料等,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特别关注公司关联交易、董事提名及董事薪酬、高管人员与财务负责人聘任及薪酬考核、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准则及会计估计变更、公司及股东履行承诺、资产收购、财务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等重大事项,充分独立地发表专业见解。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对此无异议。除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
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协助公司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内控情况,切实履行了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本人认为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经审查公司总经理候选人李植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本次审议事项程序合法。聘任李植先生为总经理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李植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本人认为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经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进行审查,李植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本次董事会补选董事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李植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对公司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认为在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报告期内,公司未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秉承客观、公允、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利用自己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有效提升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科学决策能力和效率,促进公司合规经营和长远发展,保证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024年4月15日
附件6: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
——段若鹏本人作为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以下或称“报告期”)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段若鹏,男,1951年10月出生,安徽安庆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生院原副院长、党委书记。中国领导科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市场经济研究会副秘书长。2015年9月至2024年1月任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履职期间,本人具备《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8次,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上述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报告及相关材料,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独立意见,为会议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各个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报告期内审计工作、人事任免、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上述会议,在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各专门委员会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外部审计团队及公司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公司积极配合及时向独立董事报送相关文件及资料等,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特别关注公司关联交易、董事提名及董事薪酬、高管人员与财务负责人聘任及薪酬考核、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准则及会计估计变更、公司及股东履行承诺、资产收购、财务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等重大事项,充分独立地发表专业见解。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对此无异议。
除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协助公司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内控情况,切实履行了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本人认为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经审查公司总经理候选人李植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本次审议事项程序合法。聘任李植先生为总经理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李植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本人认为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经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进行审查,李植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本次董事会补选董事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李植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对公司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认为在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报告期内,公司未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秉承客观、公允、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利用自己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有效提升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科学决策能力和效率,促进公司合规经营和长远发展,保证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024年4月15日
附件7: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杨德林本人作为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以下或称“报告期”)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杨德林,男,1962年4月生,湖北荆门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创新创业与战略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技术经济学会副理事长,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副会长,首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常务理事,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9月至2024年1月任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履职期间,本人具备《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8次,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上述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报告及相关材料,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独立意见,为会议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各个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报告期内审计工作、人事任免、定期报告、薪酬与考核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上述会议,在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对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各专门委员会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外部审计团队及公司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公司积极配合及时向独立董事报送相关文件及资料等,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特别关注公司关联交易、董事提名及董事薪酬、高管人员与财务负责人聘任及薪酬考核、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准则及会计估计变更、公司及
股东履行承诺、资产收购、财务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等重大事项,充分独立地发表专业见解。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对此无异议。除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
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协助公司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内控情况,切实履行了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本人认为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经审查公司总经理候选人李植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本次审议事项程序合法。聘任李植先生为总经理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李植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本人认为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经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进行审查,李植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本次董事会补选董事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李植先生作为
公司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对公司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认为在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报告期内,公司未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秉承客观、公允、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利用自己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有效提升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科学决策能力和效率,促进公司合规经营和长远发展,保证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024年4月15日
议案4: 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202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以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为基础编制,合并范围包括公司总部、湖北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等17家一级子公司、武汉爱立方儿童教育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等21家二级子公司。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59亿元,同比增长7.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6亿元,同比增长39.27%。每股收益0.84元,同比增长40%。资产总额达到132.34亿元,同比增长
6.11%,资产负债率31.16%。净资产91.1亿元,同比增长7.4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60%,同比上升2.85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15%,同比上升0.80个百分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与2022年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长(%) |
营业收入 | 675,880 | 629,504 | 7.37 |
营业利润 | 95,592 | 79,576 | 20.13 |
利润总额 | 90,470 | 73,234 | 23.54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长(%)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1,576 | 72,933 | 39.2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4 | 0.60 | 40.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8,583 | 106,703 | 11.13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98 | 0.88 | 11.36 |
资产总额 | 1,323,428 | 1,247,183 | 6.11 |
负债总额 | 412,392 | 398,998 | 3.36 |
净资产 | 911,037 | 848,186 | 7.41 |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5月31日
议案5: 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公司坚持以切实推动湖北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推动主业发展和融合发展为着力点,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推动出版业高质量发展、服务湖北“先行区”建设做出贡献,根据自身实际发展能力,制订了2024年度经营目标,并据此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预算编制基础、范围和原则
根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总部年度费用预算,公司下属17家一级子(分)公司(教材中心、人民社、文艺社、教育社、少儿集团、美术社、科技社、崇文书局、九通社、报刊集团、新华集团、新华印务、物资公司、数字公司、德锦公司、安全与生产、统计与决策),1家总部直管的二级子公司(爱立方)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目标,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各项财经法规,依据公司《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各子公司2023年度实际完成情况、2024年度经营目标任务及投资部的投资预算编制完成。
二、财务预算编制特殊影响事项
1、下属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2024年开始不再享受所得税减免的优惠政策,对净利润有一定影响。
2、理财收益预计减少。受央行货币政策和国际政治环境等因素
影响,2024年理财收益预计减少。
三、主要预算指标
根据对出版传媒业发展情况和出版物市场需求的分析,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2024年度经营目标,公司预计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0—70亿元,营业成本40—50亿元。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5月31日
议案6: 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3年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636,975,580.78元,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后,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母公司口径)为581,128,089.25 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13,650,27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5,460,109.20元(含税), 占母公司报表中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的比例为83.54%。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7.79%。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31日
议案7: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要求,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编制完成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草案)。
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4月16日披露,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31日
议案8: 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及发展的需要,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融资需求,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0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拟为全资子公司湖北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湖北新华印务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教育报刊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合计不超过10.80亿元(含)的担保。同时,公司对湖北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实际使用担保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3.5亿元。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担保预计有效期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 ||||||||||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 ||||||||||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 | 100% | 143.79% | 2.56 | 10.00 | 10.98% | 2年 | 否 | 否 | |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 ||||||||||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新华印务有限公司 | 100% | 49.24% | 0.00 | 0.50 | 0.55% | 1年 | 否 | 否 | |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长江教育报刊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49.10% | 0.20 | 0.30 | 0.33% | 1年 | 否 | 否 | |
合计 | 2.76 | 10.80 |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授权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办公会具体审议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授信额度以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有关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将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融资时签署。在上述审批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湖北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的名称:湖北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737118310X成立日期:2002年3月14日注册地点: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211号法定代表人:梁旭注册资本:贰亿陆仟陆佰伍拾壹万叁仟圆整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复印和胶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办公用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纸浆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肥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润滑油销售,林业产品销售,木材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软木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教学专用仪器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
件开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系:本公司持有湖北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北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3,579.16万元,负债总额62,660.68万元,资产负债率143.79%。2023年度营业收入60,645.89万元、净利润-6,649.65万元。
2、湖北新华印务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的名称:湖北新华印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726104992H成立日期:2001年1月12日注册地点:武汉市硚口区长风路31号法定代表人:许泽长注册资本:壹亿伍仟贰佰捌拾玖万玖仟捌佰圆整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出版物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特定印刷品印刷;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纸制品销售;印刷专用设备制造;复印和
胶印设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会议及展览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系:本公司持有湖北新华印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北新华印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8,247.49万元,负债总额23,757.13万元,资产负债率49.24%。2023年度营业收入30,315.60万元、净利润1,839.35万元。
3、湖北长江教育报刊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的名称:湖北长江教育报刊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764110031U
成立日期:1997年1月8日
注册地点: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78号
法定代表人:李旭东
注册资本:捌仟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编辑、出版、发行《小学生天地》《初中生天地》《高中生学习》《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新课程研究》《英语广场》《新班主任》《马小跳》《少年写作》《中国故事》《湖北教育》《民风》《新纪实》《领导科学论坛》《最漫画》《大家文摘报》《大健康报》《小学生
辅导报》;编辑、出版、发行电子期刊(含上述报刊电子版);连锁经营公开发行国内版图书、报刊;利用本刊设计、制作、发布平面广告;教学仪器及用品、文体用品、办公用品的批零兼营;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会议展览服务;组织文化交流活动;动漫创意与制作;教育咨询及教育信息化培训服务(不含出国留学人员咨询服务)、艺术培训;中小学生研学交流活动;教育文化产品研发与推广;数字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教育学研究服务、新闻学及传播学研究服务;教育软硬件研发;教育装备产品、玩具、教具(含玩教具)、户外拓展专用器材、儿童生活用品、家具、电器、厨房设备、环保设备、办公与教学设备仪器的研发与销售;净饮水设备、空气净化设备、电子产品、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工艺美术品、音像器材的批发零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系:本公司持有湖北长江教育报刊传媒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北长江教育报刊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63,901.42万元,负债总额31,377.16万元,资产负债率49.10%。2023年度营业收入21,691.62万元、净利润4,286.9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形式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及现金流动情况正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风险可控。其中,湖北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目前公司经营管理稳定正常,资金能满足日常经营所需,具备偿还债务能力且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5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31日
议案9: 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额度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期限内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类、中低风险类的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公司理财资金原则上投向保本类、中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不得投向股票、
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等高风险领域。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委托理财合同,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授权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及分管财务的公司领导以联签的方式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产品发行主体、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理财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投资期限
上述购买理财产品事宜,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在产品选择时原则上为保本类、中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开展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控制分析
(1)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必须符合:安全性高,为中低及以
下风险等级产品,已标明为保本型或投资策略、资金投向、产品设计为中低风险业务;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的有关情况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委托理财的实施由公司财务资产部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情况,提出投资方案,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代表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半年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资产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截至2023年末,公司主要财务状况指标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资产总额 | 13,234,282,713.05 |
负债总额 | 4,123,916,651.39 |
净资产 | 9,110,366,061.66 |
经营性净现金流 | 1,185,831,606.30 |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运转,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5月31日
议案10: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承担的相应职责及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发挥的重要作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及所属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整体平均水平,公司拟调整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7500元/月(税前),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执行。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