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传媒: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二〇二五年五月·武汉
目录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第3页议案1: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第5页议案2: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第12页议案3: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第15页议案4: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第45页议案5: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第47页议案6: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49页议案7: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第51页议案8: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
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第52页议案9: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第57页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3日下午14:30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6日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雄楚大道268号湖北出版文化城B座10楼会议室会议内容:
1 | 审议《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
2 | 审议《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
3 | 审议《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
4 | 审议《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5 | 审议《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
6 | 审议《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7 | 审议《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 |
8 | 审议《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
9 | 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到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及会议表决方式
三、推选计票人、监票人;主持人宣布计票人、监票人名单
四、审议议案
1、《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2、《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3、《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4、《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6、《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
8、《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五、股东就议案发言及回答股东提问
六、填写表决票,监票人监票,计票人计票
七、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读会议决议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议案1: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自觉参与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工作中勤勉尽职、诚实守信、凝心聚力、克难奋进,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0.72亿元,同比上升4.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5亿元。资产总额达到138.04亿元,同比增长4.31%。净资产95.27亿元,同比增长5.08%。市值较往年大幅提升,市场形象持续向好。现将有关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锚定争先进位目标,着力提升主业发展质效,增强改革创新活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主要经营指标稳健增长,交出了持续向好、量质并进的发展答卷。
规范运作落实新规章。报告期内,董事会坚持将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作为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不断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协调、运作高效”的公司治理体系。为贯彻落实独立董事新规要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改选独立董事3名、聘任副总经理1名。报告期内,公司组织筹备召开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8次、董事长办公会27次,集体研究议题140个,还将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
统一起来,实现了“三重一大”事项的程序规范性和决策科学性,努力把国有企业特有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企业竞争优势。严格落实上市公司监管的最新要求,圆满完成公司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工作,累计发布公告42份,高质量完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报、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并实现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后业绩说明会全覆盖。
精品出版凝结新硕果。全年共获国家级、省部级奖励资助150余项,其中小说《零公里》荣获第十七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长江传媒连续五届获此奖项;11种出版物入选年度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11种出版物入选“十四五”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增补项目,4种选题入选2024年主题出版重点出版物选题,均位居全国前列。构建“3报纸+28期刊”矩阵,8种刊物获中宣部出版局通报表彰;《统计与决策》连续10届入选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和CSSCI来源期刊,连续9次被评为“中国最具国际影响力学术期刊”,8次入选中国科技核心期刊,被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献中心评为“统计学科最受欢迎期刊”;《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系全国党建研究会高校党建研究专业委员会会刊,连续7次入选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对外人文交流覆盖24个国家和地区,取得建立中比出版交流中心、《朝读经典》中英双语出版合作、《楚文化史》英文版权输出等多项重要成果。7家图书出版社入选“2024中国图书海外馆藏影响力100强”。教育服务提升新质效。成功开拓省内多地多学科人教版教材市场。优化“湖北新华教育服务平台+倍阅学习中心”为核心的线上服务平
台功能,构建“线下网格化服务+线上网格化社群”营销模式,推动常规服务与增值服务、线上渠道与线下渠道、传统教育图书与数字教育产品“三个融合”,打造全学段“产品+服务+活动”教育服务新模式,基本实现从单一产品销售到全流程教育服务模式升级和线上平台化运营模式转型。完成教育全媒体传播云平台布局,开发长江传媒教材质量舆情检测数据服务系统、湖北教育舆情感知系统,组建全省68家市县教育局官方微信号在内的教育政务新媒体联盟矩阵,构建起湖北教育舆情监测体系。
全民阅读取得新业绩。成功举办“书香长江”阅读周·武汉书展暨第19届华中图书交易会,成为我省历届图书交易会中规模最大、展商最多、名家阵容最强、文化业态最新、惠及群众最广的书展,擦亮打响“书香长江”文化品牌,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全国出版界好评。成功在10个市县启动共建书香校园示范区试点,深入开展“书香进高校”特色服务,在全省29家倍阅高校校园书店举办线上线下文化和阅读服务活动1300余场。“倍阅”大学生红色共读活动被中宣部评为“全民阅读优秀项目”,入选中新协品牌强企“全民阅读推广案例”。组织开展“荆楚阅读季”系列活动累计9700多场,举办“十进一创”惠民书展和文化市集累计900多场,积极开展第24届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有力服务了“书香荆楚文化湖北”品牌塑造。产业转型增添新动能。探索推进数字教育示范区共建,打造全国首个一站式文创服务供应链平台—倍阅文创在线,建成马克思早期文本专题典籍库(一期),完成长江传媒教辅智慧作业系统、数字教育
资源管理服务平台等主要功能开发。电商业务迅猛发展,旗下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电商业务同比翻了近一番,居全国发行集团前六位。召开产业投资座谈会,对产业投资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启动建设长江传媒文化科技园,顺利完成项目一期主体结构封顶;江夏物流产业园项目竣工,即将投产使用;11家新型实体书店建成运营。改革创新迈出新步伐。研究制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积极推进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健全推动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公司治理,优化内控体系,修订内控手册,健全“法务+合规+内控+风险”四位一体管理体系。以“一企一策”实施子(分)公司分类管理,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修订薪酬绩效兑现办法,加快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出台《关于加强编校人才队伍建设的试行意见》等制度,选优配齐总部部门负责人及子(分)公司班子成员,公开招聘引进主业急需人才55人,新聘及续聘3名“首席编辑”,分层分类开展培训1275人次。通过合规的信息披露、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适时的大股东增持和稳健的现金分红政策,构建起常态化市值管理工作机制。公司获评中国证券报主办的第二十六届上市公司金牛系列评选活动“金信披奖”,公司股票入选中证红利指数成份股。
二、2025年董事会重点工作计划2025年是决胜“十四五”、谋划“十五五”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公司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长江传媒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发扬“敢闯敢拼、敢打必胜”的斗争精神,做到高效率、快节奏、扎实干、有作为,为湖北实现“奋勇争先、建成支点、谱写新篇”作出更大贡献。
聚心聚力再创佳绩。继续聚焦主业主责,深化推进“三个专项行动”,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能增劲、提质增效,进一步让实现争先进位、争创一流的信心鼓起来、底气硬起来、实力强起来。一是抓好精品工程。树牢精品意识,凝聚高端作者,加强编辑队伍建设,推出更多精品图书。二是坚持分类施策。针对不同板块、不同定位、不同特点的单位制定相应考核内容、标准和指标体系,修订出台相关考核办法,增强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精准性。三是强化品牌赋能。进一步全面实施品牌强企战略,谋划设立品牌建设引导资金,推动传统品牌焕新升级和培育创建新兴品牌齐头并进,构建“1+N”品牌矩阵(即长江传媒1个主品牌,党建、出版、期刊、活动、实体书店、产品线、服务等N个子品牌),以高质量品牌建设赋能高质量发展。四是突出项目牵引。抓紧推进新华印刷产业园等项目招商,力争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快推动江夏物流产业园项目投产见效,形成新的效益增长点。
提质提效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向改革而行、靠改革而强,积极推进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推进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效能。一是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抓紧修订“三会一层”工作规则,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二是积极实施资产重组整合。积极稳妥推进资产板块战略性重组、专
业化整合,科学制订有利于解放生产力、有利于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改革方案。三是着力提升集约经营水平。各单位要提高站位,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积极推进物资供应业务的集约经营。四是不断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探索推行“揭榜挂帅”“赛马”机制,完善符合市场规律和出版行业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建立以实绩为导向的绩效管理机制,构建现代企业制度下的新型经营责任制。五是持续建强干部人才队伍。坚持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大胆选拔使用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敢闯敢试激发创新动能。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积极探索创新,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发力:一是提升教辅原创能力。大力开发丰富优质的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加快长江传媒教辅智慧作业系统、配套数字资源建设,夯实筑牢纸数融合、覆盖教育全学段的产品体系和增值服务体系。二是深化数字融合创新。深入实施出版融合发展工程,加紧修订《数字出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推进特色数字平台建设,加快由知识资源提供商向知识服务提供商转型。三是探索投资模式创新。围绕产业链上下游补链延链强链,建强产业投资平台,寻找优质标的,加大投资并购,积极探索推动出版与科技、教育、艺术、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四是推进信息化管理创新。加快“协同办公系统”“人财物信息管理系统”“业务中台系统”等信息化项目建设,推动运营管理提档升级,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议案2: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规范、内部控制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为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按照公司章程规范召开监事会会议履行监督职责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5次,审议通过了10项议案。历次监事会会议审议的主要议案内容情况如下:
(一)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四)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会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务情况和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通过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监督,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以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执行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运作和管理规范有效。
(二)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监督
监事会结合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通过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监督2024年度,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规范运行及经营性风险的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及运作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的相关规定,专项检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监事会对收购、出售有关资产监督情况的监督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收购、出售有关资产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的管理规范要求,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监督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所发生的经营性关联交易实施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5月23日
议案3: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编制并向股东大会提交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全文刊载于2025年4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内容详见本议案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附件:
1.长江传媒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慧德2024年度述职报告
2.长江传媒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柳2024年度述职报告
3.长江传媒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金林2024年度述职报告
4.长江传媒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卢盛峰2024年度述职报告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3日
附件1: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
——张慧德本人作为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以下或称“报告期”)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张慧德,女,1964年4月生,湖北武汉人,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会计学会会员、湖北省会计学会会计信息化专业委员会委员、天和经济研究所《财税研究》专家委员会专家、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精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南财经政法
大学会计实验中心常务副主任等职。2019年2月至今任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履职期间,本人具备《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召开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8次,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上述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报告及相关材料,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意见,为会议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各个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报告期内审计工作、人事任免、定期报告、薪酬与考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
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及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上述会议,在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上述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各专门委员会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外部审计团队及公司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并积极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公司积极配合及时向独立董事报送相关
文件及资料等,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特别关注公司关联交易、董事提名及董事薪酬、高管人员与财务负责人聘任及薪酬考核、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准则及会计估计变更、公司及股东履行承诺、资产收购、财务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等重大事项,充分独立地发表专业见解。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对此无异议。除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
施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协助公司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内控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本人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要求。本次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年3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四十四次会议提名的副总经理候选人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本人认为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副总经理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聘任副总经理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副总经理候选人。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认为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报告期内,公司未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秉承客观、公允、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利用自己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有效提升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
科学决策能力和效率,促进公司合规经营和长远发展,保证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强化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4月10日
附件2: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
——杨柳本人作为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以下或称“报告期”)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杨柳,女,汉族,湖北武汉人,197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金融工程系主任,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学科负责人,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主任。湖北省省级研究生工作站“华中师范大学-天风证券”研究生工作站负责人,湖北省省级金融科普教育基地负责人,教育部学位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湖北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财经咨询专家,中
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研究顾问,湖北省金融学会理事,国家自科基金评审专家。2024年1月至今任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履职期间,本人具备《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履职期间,公司组织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7次,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上述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报告及相关材料,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意见,为会议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履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各个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履职期内审计工作、人事任免、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履职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及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上述会议,在会议
上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上述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各专门委员会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外部审计团队及公司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履职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履职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公司积极配合及时向独立董事报送相关文件及资料等,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履职期内,本人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特别关注公司关联交易、董事提名及董事薪酬、高管人员与财务负责人聘任及薪酬考核、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准则及会计估计变更、公司及
股东履行承诺、资产收购、财务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等重大事项,充分独立地发表专业见解。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对此无异议。除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履职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履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履职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履职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协助公司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内控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履职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履职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年3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提名的副总经理候选人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本人认为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副总经理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聘任副总经理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副总经理候选人。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履职期内,本人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未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公司未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履职期间,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秉承客观、公允、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利用自己专业
特长和工作经验,有效提升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能力和效率,促进公司合规经营和长远发展,保证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强化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4月10日
附件3: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
——金林本人作为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以下或称“报告期”)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金林,男,汉族,湖北黄梅人,1982年4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统计学博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教育统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青年经济统计学者分会副秘书长。曾任中国政法大学发展规划处副科长,全国工业统计教学研究会理事。2024年1月至今任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履职期间,本人具备《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履职期间,公司组织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7次,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上述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报告及相关材料,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意见,为会议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担任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各个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履职期内审计工作、人事任免、定期报告、薪酬与考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履职期内,公司召开了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及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上述会议,在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上述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
弃权票。各专门委员会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外部审计团队及公司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履职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公司积极配合及时向独立董事报送相关文件及资料等,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履职期内,本人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特别关注公司关联交易、董事提名及董事薪酬、高管人员与财务负责人聘任及薪酬考核、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准则及会计估计变更、公司及股东履行承诺、资产收购、财务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等重大事项,充
分独立地发表专业见解。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对此无异议。
除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履职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履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履职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履职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
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协助公司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内控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履职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履职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年3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提名的副总经理候选人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本人认为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副总经理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聘任副总经理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副总经理候选人。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认为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履职期内,公司未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履职期间,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秉承客观、公允、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利用自己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有效提升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能力和效率,促进公司合规经营和长远发展,保证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强化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4月10日
附件4: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
——卢盛峰本人作为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以下或称“报告期”)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卢盛峰,男,汉族,湖北大冶人,1985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担任经济与管理学院财政与税收系副主任,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预算审查与国资监督专家,湖北省科学技术厅科技专家库高端专家,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咨询专家。2024年1月至今任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履职期间,本人具备《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履职期间,公司组织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7次,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上述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报告及相关材料,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意见,为会议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履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各个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履职期内审计工作、定期报告、薪酬与考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履职期内,公司召开了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及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上述会议,在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对上述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各专门委员会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外部审计团队及公司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履职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履职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公司积极配合及时向独立董事报送相关文件及资料等,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履职期内,本人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特别关注公司关联交易、董事提名及董事薪酬、高管人员与财务负责人聘任及薪酬考核、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准则及会计估计变更、公司及
股东履行承诺、资产收购、财务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等重大事项,充分独立地发表专业见解。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对此无异议。除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履职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履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履职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履职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协助公司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内控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履职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履职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提名的副总经理候选人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本人认为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副总经理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聘任副总经理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副总经理候选人。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认为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履职期内,公司未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履职期间,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秉承客观、公允、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利用自己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有效提升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能力和效率,促进公司合规经营和长远发展,保证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强化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4月10日
议案4: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2024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为基础编制,合并范围包括公司总部、湖北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等17家一级子公司、武汉爱立方儿童教育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等21家二级子公司。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72亿元,同比增长4.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5亿元,同比下降6.96%。每股收益
0.78元,同比下降7.14%。资产总额达到138.04亿元,同比增长4.31%,资产负债率30.66%。净资产95.72亿元,同比增长5.0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17%,同比下降1.43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75%,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与2023年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长(%) |
营业收入 | 707,217 | 675,880 | 4.64 |
营业利润 | 111,766 | 95,592 | 16.92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长(%) |
利润总额 | 107,179 | 90,470 | 18.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4,509 | 101,576 | -6.9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8 | 0.84 | -7.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857 | 118,583 | -52.05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47 | 0.98 | -52.04 |
资产总额 | 1,380,444 | 1,323,428 | 4.31 |
负债总额 | 423,272 | 412,392 | 2.64 |
净资产 | 957,172 | 911,037 | 5.06 |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3日
议案5: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公司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守正创新,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部署,特别是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各项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提质的工作总基调,以推动主业发展和融合发展为着力点,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推动出版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作出贡献,根据自身实际发展能力,制订了2025年度经营目标,并据此编制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预算编制基础、范围和原则
根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总部年度费用预算,公司下属17家一级子(分)公司(教材中心、人民社、文艺社、教育社、少儿集团、美术社、科技社、崇文书局、九通社、教育传媒集团、新华集团、新华印务、物资公司、数字公司、德锦公司、安全与生产、统计与决策),1家总部直管的二级子公司(爱立方)的2025年度财务预算目标,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各项财经法规,依据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办法》,结合各子公司2024年度实际完成情况、2025年度经营目标任务及投资部的投资预算编制完成。
二、主要预算指标
根据对出版传媒业发展情况和出版物市场需求的分析,结合公司
战略发展规划和2025年度经营目标,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5—75亿元,营业成本40—50亿元。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3日
议案6: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4年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715,692,527.02元,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后,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母公司口径)为676,093,696.29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1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13,650,27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7,596,611.93元(含税),占母公司报表中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的比例为73.60%。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2.65%。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本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497,596,611.93 | 485,460,109.20 | 388,368,087.36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45,086,937.09 | 1,015,755,235.19 | 729,334,143.19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676,093,696.2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371,424,808.4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896,725,438.4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371,424,808.4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现金分红比例(%) | 153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3日
议案7: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要求,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编制完成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草案)。
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11日披露,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3日
议案8: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及发展的需要,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融资需求,2025年4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0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拟为全资子公司湖北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湖北新华印务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合计不超过10.50亿元(含)的担保。同时,公司对湖北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实际使用担保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3.5亿元。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担保预计有效期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 |||||||||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 | 100% | 156.01% | 1.88 | 10.00 | 10.45% | 2年 | 否 | 否 |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 |||||||||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新华印务有限公司 | 100% | 45.86% | 0.00 | 0.50 | 0.52% | 1年 | 否 | 否 |
合计 | 1.88 | 10.50 |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授权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办公会具体审议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授信额度以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有关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将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融资时签署。
在上述审批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湖北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的名称:湖北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737118310X
成立日期:2002年3月14日
注册地点: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211号法定代表人:梁旭注册资本:贰亿陆仟陆佰伍拾壹万叁仟圆整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复印和胶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办公用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纸浆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肥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润滑油销售,林业产品销售,木材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软木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教学专用仪器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系:本公司持有湖北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
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湖北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6,948.59万元,负债总额57,642.64万元,资产负债率156.01%。2024年度营业收入63,098.74万元、净利润-1,612.53万元。
2、湖北新华印务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的名称:湖北新华印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726104992H
成立日期:2001年1月12日
注册地点:武汉市硚口区长风路31号
法定代表人:许泽长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贰佰捌拾玖万玖仟捌佰圆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出版物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特定印刷品印刷;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纸制品销售;印刷专用设备制造;复印和胶印设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会议及展览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
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系:本公司持有湖北新华印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湖北新华印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2,862.23万元,负债总额24,240.90万元,资产负债率45.86%。2024年度营业收入34,712.79万元、净利润4,130.97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形式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及现金流动情况正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风险可控。其中,湖北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目前公司经营管理稳定正常,资金能满足日常经营所需,具备偿还债务能力且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3日议案9: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额度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期限内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类、中低风险类的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公司理财资金原则上投向保本类、中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不得投向股票、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等高风险领域。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委托理财合同,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授权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及分管财务的公司领导以联签的方式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产品发行主体、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理财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投资期限
上述购买理财产品事宜,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在产品选择时原则上为保本类、中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开展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控制分析
(1)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必须符合:安全性高,为中低及以下风险等级产品,已标明为保本型或投资策略、资金投向、产品设计为中低风险业务;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的有关情况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委托理财的实施由公司财务资产部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情况,提出投资方案,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代表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半年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资产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截至2024年末,公司主要财务状况指标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资产总额 | 13,804,444,381.17 |
负债总额 | 4,232,721,939.39 |
净资产 | 9,571,722,441.78 |
经营性净现金流 | 568,565,628.45 |
(二)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运转,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公司保本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投资收益”科目;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由于不能满足合同现金流量测试而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到利润表的“公允价值变动”科目,处置取得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投资收益”科目。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