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能源: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查股网  2024-01-24  辽宁能源(600758)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变更董事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及其任职资格,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李秀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关于变更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董事候选人推荐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本次选举的董事候选人李秀峰先生及白广涛先生的简历等相关资料,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李秀峰先生及白广涛先生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候选人的教育经历、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的职责要求,未发现存在有《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李秀峰先生及白广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朱震宇、程国彬、曹锦秋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