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能源: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表决同意: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会计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各项数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各项分析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2024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完整,分析透彻,数据翔实。同意将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总股本1,322,017,394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分红金额26,440,347.8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辽宁能源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