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能源: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9 月29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刘敬来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9 年6 月30 日,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 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截至目前,刘敬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亦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刘敬来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30 日
附:简历
刘敬来,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抚顺热电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辽能股份沈焦公司纪委书记,辽 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委员;现任辽宁省能源 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委员,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 限公司党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