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洲际:诉讼进展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诉讼(仲裁)阶段:相关诉讼案件目前处于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洲际油气”)为被告。
?诉讼案件涉及金额:本次披露的诉讼案件执行金额58734.3584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涉诉的诉讼执行金额合计58734.3584万元,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涉及相关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与海口农商行的借款协议纠纷(20,000万元)
1、2016年11月22日,洲际油气与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农商行”)签订《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由海口农商行向洲际油气提供的借款本金20,000万元,期限自2016年11月22日起至2018年2月22日止。贷款到期后双方签订展期协议,将贷款到期日由2018年2月22日展期至2018年8月22日。因洲际油气未能按期还款,海口农商行于2021年2月20日向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洲际油气,请求洲际油气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95,455,555.61元以及借款实际清偿之日起的利息、罚息、复利,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6日对外披露的《诉讼进展及执行和解公告》。
2、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17日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1)琼01民初7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对外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
3、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10日下发的《执行裁定书》(2021)琼01执3072号之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对外披露的《终结执行公告》。
(二)与海口农商行的借款协议纠纷(30,000万元)
1、2017年6月6日,洲际油气与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农商行”)签订《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由海口农商行向洲际油气提供借款本金30,000万元,期限自2017年6月6日起至2018年6月6日止。为担保《贷款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洲际油气以其名下位于广西省柳州市飞蛾二路1号谷埠街国际商城A区及B区的53个抵押物提供抵押担保并签署编号为“海口农商银社/行2017年抵字第053-1号”《抵押合同》,洲际油气全资子公司天津天誉轩置业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2号楼3个抵押物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编号为“海口农商银社/行2017年抵字第053-2号”《抵押合同》。上述抵押物均已办理抵押登记。因洲际油气未能按期还款,海口农商行于2021年3月16日向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洲际油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对外披露的《诉讼公告》。
2、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12日向公司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1)琼01民初9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对外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
二、相关案件目前情况
(一)与海口农商行的借款协议纠纷(20,000万元)
经公开信息查询,该案件已恢复执行,执行标的19545.5552万元,被执行人为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天誉轩置业有限公司。
(二)与海口农商行的借款协议纠纷(30,000万元)
经公开信息查询,该案件被首次执行,执行标的39188.8032万元,被执行人为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天誉轩置业有限公司。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以上两个案件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若后续收到相
关文件,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
本次进展案件不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