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洲际: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及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2  ST洲际(600759)公司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及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4月6日,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际油气”或“公司”)收到债权人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曼”或“申请人”)的《通知书》,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上海中曼已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在重整申请受理前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2023年4月21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2023)琼01破申12号《决定书》。海口中院决定在破产申请审查期间对被申请人洲际油气进行预重整,并指定洲际油气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该决定不代表海口中院最终受理前述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重整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重整失败,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及指定临时管理人概述

(一)背景概述

2023年4月6日,公司收到上海中曼的《通知书》,申请人上海中曼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海口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在重整申请受理前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二)启动预重整及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具体情况

2023年4月21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2023)琼01破申12号《决定书》,为准确识别被申请人洲际油气的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海口中院决定在破产申请审查期间对被申请人洲际油气进行预重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海口中院决定指定洲际油气清算组担任洲际油气临时管理人,在预重整期间开展相关工作。

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1、监督债务人及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履行信息披露、重大事项报告等义务;

2、调查债务人的基本情况、资产及负债情况、诉讼及执行案件情况;

3、初步判断债务人是否具有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

4、根据需要,协助债务人引进意向投资人;

5、组织并引导债务人与出资人、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协商拟定预重整草案;

6、向人民法院提交预重整工作报告;

7、人民法院要求临时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启动预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有利于提前启动债权申报与审查、资产调查与评估、债权人沟通等基础工作;有利于公司与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充分协商,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重整事项的意见和态度,尽快制定可行性强的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的成功率。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并顺利实施重整,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

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本次海口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海口中院最终受理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积极保持与法院、监管机构、政府有关部门、债权人、临时管理人等相关方的沟通工作,继续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各项工作,大力推动预重整及重整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是否会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上海中曼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如海口中院裁定受理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跟进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特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海口中院送达的(2023)琼01破申12号《决定书》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