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洲际: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诉讼(仲裁)阶段:相关诉讼案件目前处于执行阶段。?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洲际油气”)为被执行人。
?诉讼案件涉及金额:本次披露的诉讼案件中涉及金额约2.39亿元。?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收到终结执行裁定书预计不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涉及相关诉讼的基本情况
1、2020年4月21日,洲际油气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以下简称“海南建行”)签订《人民币贷款期限调整协议》,由海南建行向洲际油气提供的借款本金22,000万元进行期限调整,期限调整后到期日为2020年6月30日止。因洲际油气未能按期还款,海南建行于2020年7月7日向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洲际油气,请求洲际油气偿还本金人民币22,000万元整、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利息239,250元及自2020年7月1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为止的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对外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
2、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26日下发一审《民事判决书》(2020)琼01民初373号,判决洲际油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海南建行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22,000万元及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利息239,250元;判决洲际油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海南建行支付自2020年7月1日起至债务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利息、罚
息、复利计算方法按照双方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人民币贷款期限调整协议》的约定计算];判决洲际油气名下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飞蛾二路1号“谷埠街国际商城”H区二层1至183号商业用房、G区二层1号至406号商业用房、G区负一层1至337号商业用房、C区负一层1至61号商业用房、A区负一层1-42号商业用房的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6日对外披露的《诉讼进展及执行和解公告》。
3、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13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8,195.3元,由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8日对外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
4、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25日下发的《执行裁定书》(2021)琼01执2460号,终结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琼01民初37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对外披露的《终结执行公告》。
5、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19日向公司下发的《执行通知书》(2022)琼01执恢210号,责令公司立即履行下列义务:1、向海南建行支付人民币239,317,446.64元(待算)。 2、负担案件执行费人民币306,717.45(暂计)。3、如不主动履行,本院将你单位名下财产变现偿还债务,由此产生的勘验、评估、拍卖等费用由你单位承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对外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二、相关案件目前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5日下发《执行裁定书》(2022)琼01执恢210号,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三、相关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进展不影响公司本期利润,公司已根据判决全额计提相关财务费用,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