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洲际: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厚利)

查股网  2024-04-25  ST洲际(600759)公司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孙厚利)作为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2023年的工作中,本人能够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孙厚利:1962年出生,采油工程专业学士,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专业双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具有长达37年的油气田勘探、开发生产建设及管理经验。1985年7月至1990年5月在辽河石油勘探局科学技术研究院采油工艺研究所从事研究工作,任项目组负责人,从事稠油开发工艺技术研究及成果转化等工作。1990年6月至2006年7月在辽河油田分公司钻采工艺研究院采油工艺研究所、油井防砂中心从事研究工作,先后任项目组负责人、室主任、油井防砂中心副主任、主任,这期间引领辽河油田防砂技术实现了“三次”技术飞跃,促使辽河防砂稠油防砂技术处于国内领先地位;2003年带领的油井防砂中心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授予“百面红旗”单位;本人2004年获中央企业劳动模范、全国职工创新能手称号、辽宁省“辽宁五一奖章等称号;2005年被聘请为中国石油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2006年荣获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公司杰出科技工作者光荣称号;同时获国家级成果1项、省部级成果8项。2006年8月至2010年4月任钻采工艺研究院总工程师,负责水平井开发项目、方案设计审批、稠油开发试验室建设等工作,期间担任股份公司稠油水平井项目长,引领辽河油田稠油水平井开发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同时先后获省部级成果4项、油田公司一等奖6项。2010年5月至2020

年1月任钻采工艺研究院副院长,从事科技成果转化、重大方案审批等工作,将钻采院成果转化推向新台阶,年增油30万吨以上、强力支撑了油田公司科技稳产;同时先后获各类专利50件。2020年1月至2022年6月任油田公司企业级技术专家,从事采油工艺技术研发等工作,先后获市局级成果一等奖2项、各类专利7项、审查各类方案30余项,从源头实现降本增效。2022年7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本人于2023年度报告披露前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本人确认,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相关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参会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与公司保持充分沟通,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作出客观决策,对各审议事项,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独立董事会议出席情况
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表决情况
孙厚利550议案全部同意

2.股东大会参会情况

公司2023年度共召开了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有效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会议参加情况
姓名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次数出席会议次数
孙厚利22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积极出席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及审议每项议案,深入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与公司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发表明确意见并进行投票,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就公司战略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对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 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3年,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做到了会前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中认真审核议案内容,会后严格落实,对决策事项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重点监督。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要求,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交易内容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规模较大,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我们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和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4年,我们将继续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通过事前沟通、通讯访谈、材料审议等方式,进一步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认真工作,诚信履职,更好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及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孙厚利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