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际油气: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成中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