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沈飞: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4年前三季度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7,730,741.5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49,631,531.77元,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238,604,775.82元,提取法定公积金并扣除已分配的2023年现金股利后,截至2024年9月30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1,350,993,349.21元。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关于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的要求,为积极履行上市公司分红责任,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元(含税)。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2,755,699,51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5,797,931.82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股份发行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沈飞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