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沈飞: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查股网  2025-04-19  中航沈飞(60076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760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修订稿)

二〇二五年四月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沈飞”或“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的方式募集资金。

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项目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沈飞公司局部搬迁建设项目沈飞公司863,600.00192,200.00
2复合材料生产线能力建设项目48,600.0048,600.00
3钛合金生产线能力建设项目35,500.0035,500.00
4飞机维修服务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吉航公司43,713.3239,330.00
5偿还专项债务中航沈飞10,000.0010,000.00
6补充流动资金74,370.0074,370.00

合计

合计1,075,783.32400,000.00

注1: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未扣除各项发行费用。注2: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局部搬迁建设项目的议案》;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局部搬迁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拟投资约86.36亿元实施沈飞公司局部搬迁建设,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购置相关设备并支付新厂区土地出让金等工程其他费用。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

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一)沈飞公司局部搬迁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863,6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92,200.00万元,实施主体为沈飞公司,预计建设期为5年,建设地点为沈阳市沈北新区。沈飞公司通过局部搬迁建设完成现有核心能力在沈阳市域内的异地转移,优化结构布局,拓展发展空间,为进一步提升科研生产任务保障能力奠定基础,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2)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额约为863,60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92,200.00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总额占比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建筑安装工程576,256.3866.73%-
2工艺设备购置费22,218.002.57%22,200.00
3工程其他费用220,169.1525.49%170,000.00
4预备费34,156.473.96%-
5搬迁费10,800.001.25%-

合计

合计863,600.00100.00%192,200.00

(3)项目经济效益

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后将为未来科研生产任务奠定良好基础,通过优化结构布局、拓展发展空间、升级基础设施保障公司航空装备主责主业高质量发展。

(4)项目报批事项及进展情况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项目已取得国防科工局出具的项目核准的批复,已取得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出具的《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线局部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辽环函〔2022〕97号)。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发行人已取得本项目两宗建设用地中的其中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辽(2024)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068513号”。发行人正在推进本项目建设用地另一宗土地使用权出让事项,目前尚未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发行人已取得《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局部搬迁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自然资办函〔2020〕2176号)及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10000202100003号),用地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本项目建设用地另一宗土地使用权出让事项预计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项目必要性分析

(1)落实国家战略与产业政策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优化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和布局,加强国防科技工业能力建设。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及有关部门先后出台《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意见》《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十四五”民用航空发展规划》等重要政策文件,对国防军工与航空产业发展提出了系列要求。本项目的实施是落实以上政策要求的重要途径。

(2)提升公司科研生产任务保障能力

公司现有厂区建设年代相对较早,科研生产厂房与设备设施的拓展空间有限,试验环境与城市发展存在一定矛盾,未来难以充分满足科研生产任务需求。本项目的实施能够为公司科研生产厂房与设备设施的更新与扩充提供更完备的基础设施条件,创造更优良、更安全的试验环境并兼顾城市发展规划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科研生产任务保障能力。

3、项目可行性分析

(1)地方发展规划支持项目建设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加强军地战略规划统筹、政策制度衔接、资源要素共享。航空产业是沈阳市重要支柱产业,并得到地方政府大力支持。《沈阳市航空航天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3-2030年)》《沈阳市航空航天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沈阳市支持航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沈阳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行动纲要》等地方发展规划将推动沈阳航空航天产业高质量发展作为目标任务,其中包括推进沈飞搬迁重大项目。2019年7月,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与辽宁省人民政府签订了《关于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局部搬迁合作框架协议》,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沈飞公司与辽宁省人民政府、沈阳市人民政府将共同推动沈飞公司局部搬迁建设项目。以上地方发展规划与地方政府支持为本项目提供了有力支撑。

(2)航空防务装备未来市场前景广阔

航空工业是现代大国博弈、强国争雄的高端平台,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是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正处于新时代武器装备建设历史方位,正在加快构建武器装备建设新发展格局,全力以赴加快武器装备现代化,武器装备建设将在新的起点再上一个大台阶。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将进一步扩大航空防务装备科研生产规模,并将受益于我国武器装备建设需求增长带来的广阔市场空间。

(二)复合材料生产线能力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48,6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48,600.00万元,实施主体为沈飞公司,预计建设期为2年,建设地点为沈阳市沈北新区航空产业园。本项目将充分利用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建设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航

空复合材料生产线,提升公司先进复合材料零件制造技术水平,加强关键复合材料零件生产能力,保障公司研制生产需求。

(2)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额约为48,60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48,600.00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总额占比
1工艺设备购置费44,287.1791.13%
2工艺设备安装费1,329.332.74%
3工程其他费用1,106.302.28%
4预备费1,877.203.86%

合计

合计48,600.00100.00%

(3)项目经济效益

本项目所生产的复合材料产品不增加发行人的收入,但能够节约发行人成本,因此本项目从成本节约的角度测算实施带来的增量利润情况,并相应测算投资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等效益指标。

本项目计算期为15年,前2年为建设期,后13年为经营期。项目的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4.51%,税后投资回收期9.2年(含建设期)。

(4)项目报批事项及进展情况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项目已取得沈北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航空工业沈飞复合材料生产线能力建设项目>项目备案证明》(沈北发改备字〔2024〕15号),已取得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航空工业沈飞复合材料生产线能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沈环沈北审字〔2024〕46号)。

本项目计划租用沈阳航产集团下属厂房、场地及基础设施进行生产建设,建设地点为沈阳市沈北新区航空产业园,项目建设不涉及购置土地。2023年12月,沈飞公司与沈阳航产集团下属沈阳航飞公司签订《沈阳航空航天城核心区一期厂房定制框架协议》,就沈飞航空复合材料加工中心厂房定制建设面积、内

容与标准、所属位置、租赁期限与价格、双方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本项目建设使用的厂房、场地及基础设施不存在障碍或重大不确定性。

2、项目必要性分析

(1)提升复合材料成型技术水平

复合材料成型技术是目前航空领域最为重要的技术之一,航空防务装备复合材料用量均在大幅提升。目前,公司复合材料制造一定程度受原材料性能、成本和设计制约,存在复合材料产品制造难度相对较大、成本相对较高、良品率相对较低等问题。本项目针对复合材料成型技术的能力缺口,补充建设相关先进技术能力,补齐复合材料成型技术短板。

(2)满足复合材料生产能力需求

近年来,公司复合材料生产任务增加较多,复合材料制造产能趋于饱和。同时,公司在复合材料领域承担较多研发任务,复合材料生产能力受到一定程度影响,除通过管理效能的提升来挖潜增加部分产能以外,其他增量任务需要通过外协实现。由于社会协助企业技术水平及生产能力有限,公司亟需扩充复合材料生产能力。

3、项目可行性分析

(1)航空领域的复合材料应用日趋深入

飞机结构复合材料化已经成为世界航空装备发展的一种趋势,复合材料在改善飞机机体结构、降低结构重量、提高隐身能力等多个方面有独特作用,在航空防务装备和民用航空产品中广泛使用。复合材料应用范围逐渐扩大,应用部位已由飞机的非承力部件及次承力部件发展到主承力部件,并向轻量化、大型化、整体化、高性能化发展。航空领域复合材料应用日趋深入是本项目实施的重要机遇。

(2)公司拥有扎实的复合材料技术基础

公司目前拥有丰富的复合材料技术研发和生产实践经验,积累了雄厚的技术实力。公司形成了自主可控的复材成型加工自动化技术,大幅提高加工效率,

提升成型质量,拥有液体成型RTM技术、长桁与蒙皮组合自动化技术、复杂结构外形柔性切割技术、全尺寸高精度外形检测技术等一系列技术储备,为本项目的实施夯实技术基础。

(三)钛合金生产线能力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35,5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5,500.00万元,实施主体为沈飞公司,预计建设期为2年,建设地点为沈阳市沈北新区航空产业园。本项目将进一步满足未来公司科研型号研制和航空钣金技术发展对钣金制造领域新材料、新技术的需求,提升现有钛合金钣金加工及焊接增材制造工艺技术。

(2)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额约为35,50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35,500.00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总额占比
1工艺设备购置费32,730.0092.20%
2工艺设备安装费542.661.53%
3工程其他费用857.012.41%
4预备费1,370.333.86%
合计35,500.00100.00%

(3)项目经济效益

本项目所生产的钛合金产品不增加发行人的收入,但能够节约发行人成本,因此本项目从成本节约的角度测算实施带来的增量利润情况,并相应测算投资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等效益指标。

本项目计算期为15年,前2年为建设期,后13年为经营期。项目的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0.42%,税后投资回收期9.3年(含建设期)。

(4)项目报批事项及进展情况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项目已取得沈北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航空工业沈飞钛合金生产线能力建设项目>项目备案证明》(沈北发改备案〔2024〕16号),已取得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航空工业沈飞钛合金生产线能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沈环沈北审字〔2024〕45号)。本项目计划租用沈阳航产集团下属厂房、场地及基础设施进行生产建设,建设地点为沈阳市沈北新区航空产业园,项目建设不涉及购置土地。2023年12月,沈飞公司与沈阳航产集团下属沈阳航飞公司签订《沈阳航空航天城核心区一期厂房定制框架协议》,就沈飞航空钛合金成型及增材加工中心厂房定制建设面积、内容与标准、所属位置、租赁期限与价格、双方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本项目建设使用的厂房、场地及基础设施不存在障碍或重大不确定性。

2、项目必要性分析

(1)丰富钛合金加工及焊接增材制造工艺技术储备

公司科研生产任务对航空钣金轻质、高效、耐高温材料需求日渐增多,钛基复合材料、高温钛合金材料等性能优异的钛合金新材料不断涌现,需要进一步丰富细分领域的技术储备。同时,公司在提升热成型、超塑成型等工艺效率、拓展增材制造技术形式等方面有迫切需求。本项目的实施将丰富钛合金加工及焊接增材制造工艺技术储备,为后续科研生产任务奠定基础。

(2)提升钛合金产线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水平

本项目新建钛合金产线响应国防科工局“数字军工”号召,进一步提升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水平,增强钛合金产品性能,巩固钛合金产品可靠性,使钛合金产品达到更高的质量标准,提高公司钛合金科研生产工艺水平,同时减少人工成本,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3、项目可行性分析

(1)钛合金材料在航空领域具有较大应用潜力

钛合金因其优异的性能特点成为航空领域理想的结构材料,在航空领域具有较大应用潜力。新型钛合金材料的开发、焊接与加工成型工艺的开发与应用以及复杂构件的增材制造技术、低成本制造技术的研发应用,将进一步满足超高速、长航时、超远程等航空科技发展需求,保障公司航空防务装备科研生产需要。

(2)扎实的钛合金技术实力积累提供有效保障

公司是飞机钛合金构件的主流制造商,承担了多项航空防务装备钛合金构件的研制任务,在实际应用中具有优异表现,满足了我国航空领域在钛合金关键零件成型方面对国产化自主可控产品的迫切需求,并形成了一系列可靠性强、成熟度高的钛合金技术。公司扎实的钛合金技术实力积累为本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有效保障。

(四)飞机维修服务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43,713.3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9,330.00万元,实施主体为吉航公司,预计建设期为2年,实施地点为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吉航公司厂区。本项目将针对飞机维修服务保障关键环节进行条件建设,提升维修服务保障能力,确保飞机维修服务保障任务顺利完成。

(2)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43,713.32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39,330.00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总额占比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工艺设备购置费40,017.2091.54%35,633.88
2工艺设备安装费602.631.38%602.63
序号项目投资总额占比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3工程其他费用1,003.812.30%1,003.81
4预备费2,089.684.78%2,089.68
合计43,713.32100.00%39,330.00

(3)项目经济效益

本项目建设期24个月,项目的税后内部收益率为8.09%,税后投资回收期

11.8年(含建设期)。

(4)项目报批事项及进展情况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项目已取得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项目代码:2310-220271-04-03-509138),已取得吉林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吉林航空维修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2025年XX机维修生产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吉市(经)环建(表)字〔2024〕6号)。本项目投资内容主要为飞机维修服务保障设备的购置,实施地点为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吉航公司厂区,项目投资不涉及新增用地与建设厂房。

2、项目必要性分析

(1)满足航空防务装备代际更替带来的维修服务保障需求

飞机维修技术在不同型号的机体结构、机械系统以及机载设备维修方面侧重点不同,在不同受损情况下维修方式和手段不同。为满足飞机大修维护工作需求,飞机维修的技术发展和能力建设需要依据维修对象予以重点建设。本项目从飞机分解与装配调试、试飞调试、机械附件修理、航电与特设附件修理、表面处理、通用加工、理化计量等专业进行维修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压缩修理周期,满足飞机批量修理需求。

(2)践行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战略规划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防务装备发展有关规划强调,要推进航空装备全价值链、全寿命集成管理,加快创新转型、提高质量效益,按照“集团抓总、主机牵头、

体系保障”的管理总原则,推进建立“设计—制造—维修服务保障”全价值链、全寿命周期的维修保障体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要求,要将吉航公司打造成为国内先进的飞机维修基地。本项目践行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战略规划,进一步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3、项目可行性分析

(1)资源整合与协同发展筑牢项目实施基础

为了做强航空维修服务保障主业,健全航空防务装备产业链,促进“研、造、修”一体融合发展,公司于2022年收购吉航公司60%股权并向吉航公司增资20,000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成为其控股股东。2024年,吉航公司增资引入股东国家产业投资基金和北京中航一期航空工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进一步加强吉航公司基础维修能力建设,公司仍为吉航公司控股股东。目前,公司通过吉航公司加快推动实施航空维修保障能力建设项目,加快批量修理能力建设提升,面向实战提升一体化服务保障水平,资源整合效果良好,协同效应显现,为本项目实施以进一步提升公司航空维修服务保障能力筑牢基础。

(2)吉航公司具有雄厚的维修服务保障技术和人才实力

吉航公司先后被有关部门确定为“全军企业国家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单位”、“空军飞机修理专业技术委员会主任单位”、“空军航空修理非金属材料工艺研究中心”等重点单位,具有领先试修新机种及各型飞机、发动机成套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编制的能力,并培养造就了一大批工程技术人员,在飞机维修服务保障技术和人才储备方面具有雄厚实力。

(五)偿还专项债务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中的10,000.00万元用于偿还国拨资金支付形成的对中国航空工业集团的专项债务,以满足国拨资金相关规定要求,并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公司资本结构。

2、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公司前期取得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拨付的10,000.00万元国拨资金,根据《关于企业取得国家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财务处理问题的意见》《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取得的以上国拨资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尽快落实为国有权益。同时,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偿还专项债务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为公司后续经营创造良好的条件。

(六)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中的74,37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满足未来业务不断增长的营运资金需求。

2、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进一步保障公司在新型航空防务装备预先研发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夯实公司装备科研生产能力建设与日常生产经营的财务基础,维持公司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巩固公司现有市场地位,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整体盈利能力。同时,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改善公司流动性指标,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主营业务的竞争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巩固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水平将有所下降,财务成本和财务风险有所降低,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将得到进一步改善,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亦将进一步增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未来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水平,增强公司资本实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利益。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营收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体现,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短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从中长期来看,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并产生效益,公司收入和利润水平将逐步上升,公司财务状况将得到进一步优化。

四、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顺应了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长远可持续发展能力。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必要性及可行性,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