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力:关于“合力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力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8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47.505万张,发行总额204,750.50万元,本次可转债期限6年,自2022年12月13日起至2028年12月13日止,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64号文同意,公司204,750.5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3年1月6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合力转债”,债券代码“11009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合力转债”自2023年6月1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合力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4.40元/股。由于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合力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16日起调整为14.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合力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为: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7月4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合力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不低于18.20元/股)。若在未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仍有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将触发“合力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合力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于触发可转债赎回条款后确定本次是否赎回“合力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