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力:关于不提前赎回可转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61 证券简称:安徽合力 公告编号:临2023-040债券代码:110091 债券简称:合力转债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合力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7月11日期间已触发“合力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合力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合力转债”。
? 未来六个月内(即2023年7月12日至2024年1月11日),若“合力转债”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2024年1月11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合力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合力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8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47.505万张,发行总额204,750.50万元,本次可转债期限6年,自2022年12月13日起至2028年12月13日止,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64号文同意,公司204,750.5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3年1月6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合力转债”,债券代码“11009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合力转债”自2023年6月1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合力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4.40元/股。由于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合力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
6月16日起调整为14.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合力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为: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7月11日,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不低于
18.20元/股),已触发“合力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不提前赎回“合力转债”的决定
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合力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实际,出于对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决定本次不行使“合力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合力转债”。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3年7月12日至2024年1月11日),若“合力转债”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2024年1月11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合力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合力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合力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交易“合力转债”的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买入“合力转债”0张,卖出“合力转债”800,000张;杨安国先生买入“合力转债”0张,卖出“合力转债”230张;周峻先生买入“合力转债”0张,卖出“合力转债”40张;马庆丰先生买入“合力转债”0张,卖出“合力转债”330张。除此之外,公司其他相关主体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均未交易“合力转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合力转债”的计划:在依法合规且保持合理持股比例的前提下,减持合力转债不超过413万张。
除此之外,公司未收到其他相关主体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合力转债”的计划,如未来上述主体拟减持“合力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不行使“合力转债”提前赎回权,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合力转债”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合力转债”事项
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