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力: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公司5名监事全部参加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宗学彬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并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严格按照本意见第(1)款有关法规要求披露,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截止提出本书面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