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防: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7  中国海防(600764)公司公告

股票代码:600764 股票简称:中国海防 编号:临2023-018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2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1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万元;致同所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董旭,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近三年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黎明,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任一优,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复杂程序等因素定价。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为153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1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其审计人员对公司的审计认真、负责,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同意公司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的反应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一致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公司2022年的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监管机构要求履行审计职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将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预计审计费用153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1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