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查股网  2024-11-05  中国海防(600764)公司公告

中国海防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中国海防股票代码:600764

信息披露义务人1: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2号恩菲科技大厦B座5层558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2: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2号恩菲科技大厦B座6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3:国新央企运营(广州)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住所/通讯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西路华梦街1号2104房

股份变动性质: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导致持有的权益比例合计增加(不涉及向市场增持股份,亦不涉及向市场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四日

中国海防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正)》(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与批准。

三、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 ...... 10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1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6

附表一: ...... 1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海防、公司、上市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国新投资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国风投基金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国新央运基金国新央企运营(广州)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央运基金管理公司国新央企运营投资基金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央运投资公司央运(广州)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国新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国新深圳国新(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新央企运营(广州)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
《准则第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正)》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国新投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柯珂

设立日期

设立日期2015年12月16日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2号恩菲科技大厦B座5层558室

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企业性质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02JNW8H

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2015年12月16日至无固定期限

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中国国新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2号恩菲科技大厦B座5层558室

(二)国风投基金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黄杰

设立日期

设立日期2016年8月8日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504

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10,200,000万元

企业性质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HX6U4H

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2016年8月8日至2026年8月8日

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中国国新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2号恩菲科技大厦B座6层

(三)国新央运基金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新央企运营(广州)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I执行事务合伙人

I执行事务合伙人国新央企运营投资基金管理(广州)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郭一澎)

设立日期

设立日期2017年4月13日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西路华梦街1号2104房

出资额

出资额5,010,000万元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LLKP8K

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2017年4月13日至2027年4月12日

主要合伙人

主要合伙人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59.88%)、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为19.96%)、广州广新资本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出资比例为19.96%)、国新央企运营投资基金管理(广州)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0.20%)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西路华梦街1号2104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一)国新投资

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曾用名现任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住权
柯珂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中国
张树鑫董事、财务负责人中国中国
韩剑董事中国中国
张嘉琦董事中国中国
孙鲁军董事中国中国

(二)国风投基金

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曾用名现任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住权
黄杰董事长中国中国
陈勇峰董事中国北京
孙晓文董事中国北京
黄锦贤独立董事新加坡新加坡
于业明董事中国上海
张军红董事中国北京
姚飞董事中国深圳

(三)国新央运基金

主要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情况:

姓名曾用名现任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住权
郭一澎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中国中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国新投资拥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除中国海防)权益的股份比例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如下:

序号上市公司名称证券代码
1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688146.SH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国风投基金拥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除中国海防)权益的股份比例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如下:

序号上市公司名称证券代码
1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503.SZ
2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601989.SH
3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1311.SZ
4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001287.SZ
5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688146.SH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新央运基金拥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除中国海防)权益的股份比例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如下:

序号上市公司名称证券代码
1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600489.SH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国新央运基金由央运基金管理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其在中国海防股东大会表决权的行使具体由央运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负责决策。根据央运基金管理公司2024年10月31日的股东会决定,央运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央运投资公司有权推荐央运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席位由2名变更为3名,其他股东合计有权推荐2名。本次变更后,央运投资公司可以通过该等董事会席位安排决定央运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的选任,进而可以实际控制国新央运基金在中国海防股东大会表决权的行使,而央运投资公司及国新投资、国风投基金同受中国国新实际控制。基于上述安排,国新央运基金及国新投资、国风投基金共同扩大了其所能够支配的中国海防的股份表决权数量,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国新央运基金及国新投资、国风投基金在中国海防层面构成一致行动人。

中国国新持有国新投资100%股权,实际控制国新投资,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国新投资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中国国新通过国新深圳间接持有国风投基金的股份比例为35.29%,国新深圳为国风投基金的第一大股东,中国国新实际控制国风投基金。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国风投基金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国新央运基金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向市场增持股份,亦不涉及向市场减持股份,系因国新央运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央运基金管理公司内部董事会席位安排变化,导致国新央运基金及国新投资、国风投基金共同扩大了其所能够支配的中国海防的股份表决权数量。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三方成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中国海防股份的比例超过5%。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未与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相违背,符合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原则和发展趋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国新央运基金由央运基金管理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其在中国海防股东大会表决权的行使具体由央运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负责决策。根据央运基金管理公司2024年10月31日的股东会决定,央运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央运投资公司有权推荐央运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席位由2名变更为3名,其他股东合计有权推荐2名。本次变更后,央运投资公司可以通过该等董事会席位安排决定央运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的选任,进而可以实际控制国新央运基金在中国海防股东大会表决权的行使,而央运投资公司及国新投资、国风投基金同受中国国新实际控制(控制关系结构图请见本报告书第二节第四点)。基于上述安排,国新央运基金及国新投资、国风投基金共同扩大了其所能够支配的中国海防的股份表决权数量,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国新央运基金及国新投资、国风投基金在中国海防层面构成一致行动人,三者合计持有的中国海防股份比例超过5%。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向市场增持股份,亦不涉及向市场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国新投资、国风投基金属于一致行动人,国新央运基金与国新投资或国风投基金不属于一致行动人。国新央运基金持有上市公司15,797,83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22%股份,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国新投资持有上市公司12,561,42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77%股份,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国风投基金持有上市公司7,568,69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7%股份,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国新投资、国风投基金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0,130,125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2.83%。

本次权益变动后,国新央运基金与国新投资、国风投基金形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5,927,957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5.0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买卖方向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国新投资减持集中竞价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10月30日10,986,6001.55%
国风投基金减持集中竞价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30日7,015,0200.9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处,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柯珂

2024 年 11 月 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黄杰

2024 年 11 月 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新央企运营(广州)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授权代表人: 郭一澎

2024 年 11 月 4 日

中国海防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名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市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中国海防股票代码600764

信息披露义务人1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1名称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1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2号恩菲科技大厦B座5层558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2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2名称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2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504

信息披露义务人3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3名称国新央企运营(广州)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3注册地广州市南沙区丰泽西路华梦街1号2104房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因国新央运基金与国新投资、国风投基金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导致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权益比例合计增加)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中国海防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继承 □赠与 □其他 ?(国新央运基金和国新投资、国风投基金形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的中国海防股份比例为5.06%)

继承 □赠与 □其他 ?(国新央运基金和国新投资、国风投基金形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的中国海防股份比例为5.06%)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1、国新央运基金持有上市公司15,797,83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22%股份,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2、国新投资持有上市公司12,561,42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77%股份,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3、国风投基金持有上市公司7,568,69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7%股份,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国新投资、国风投基金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0,130,125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2.8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目前国新央运基金与国新投资、国风投基金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5,927,957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5.06%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4年10月31日 方式:国新央运基金与国新投资、国风投基金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导致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权益比例合计增加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不适用

中国海防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中国海防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柯珂

2024 年 11 月 4 日

中国海防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黄杰

2024 年 11 月 4 日

中国海防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国新央企运营(广州)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 郭一澎

2024 年 11 月 4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