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防: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4-11-14  中国海防(600764)公司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目 录

议案一 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 3

议案二 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5

议案一 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所有者的净利润149,069,126.96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归属于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8,115,325,097.18元,未分配利润4,191,669,732.27元。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既要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又要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长远及可持续发展。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文件(新“国九条”)精神,提高分红水平、增加分红频次、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结合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以及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制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0.70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710,629,38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744,057.02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3.37%。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预计截至目前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不会发生总

股本变动。如在此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议案二 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邀请招标选聘工作;编制了《中国海防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方案》及选聘项目邀请招标书和评标方法,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经对各投标人投标方案评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综合得分最高。并且致同所作为公司2021年至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具备良好的执业水平,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能够认真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公司拟继续聘请致同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37.3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459.5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0,183.34万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审计收费35,481.21万元。2023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余额:

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董旭,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近三年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黎明,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任一优,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公司通过招标方式遴选审计机构,参考市场价格并根据招投标结果定价。公司2024年审计费用预计共计182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2万元;较上一期审计收费增加29万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