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防: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董事候选人资格初审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推荐的陈远锦先生、王松岩先生、马晓民先生、朱宏光先生、夏军成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以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推荐夏鹏先生、郑震捷先生、李成林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初审。我们认为:被提名人提供的工作履历表完整,身体状况、教育背景符合所聘岗位的要求,经被提名人自查未发现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事项。
全体委员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签字页)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