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重机: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8-13  中航重机(60076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4-058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方案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部分调整。本次发行方案具体调整如下:

调整前:

“5、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21,2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数量不超过93,719,889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6.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最终发行数量依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确定,计算方法为:发行股票数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

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21,2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收购宏山锻造80%股权项目131,798.85131,760.00
2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46,200.0040,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49,440.0049,440.00
合计227,438.85221,200.00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调整后:

“5、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5,000.00万元(含本

数),发行数量不超过93,719,889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6.33%。最终发行数量依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确定,计算方法为:发行股票数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8、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收购宏山锻造80%股权项目131,798.85131,760.00
2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46,200.0036,500.00
3补充流动资金26,740.0026,740.00
合计204,738.85195,000.00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基于上述调整,公司相应修订形成了《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文件。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方案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七条之第一款的规定,减少募集资金不视为本次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发行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