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重机: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自合同约定的生效日期生效。
? 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本次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以公司经审计确认的收入为准。
一、交易概况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下属子公司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景航航空锻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述子公司”)的通知,上述子公司与某客户签订了合计170,734.31万元(含税)的锻造产品批产合同,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本次合同签订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协议双方情况介绍
1、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豁免披露相关信息。
2、该客户与公司同属于同一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交易条款已对产品交付、产品价格、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包装标准、验收标准、结算方式与期限、违约责任、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约定。
四、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上述子公司多年来重视科技创新和持续强化研发投入,形成的科研成果和产品储备,具有满足合同订单必要的生产能力和资源条件,能够提供符合
技术条件要求、品质稳定的优良产品,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本次签订的合同总金额为170,734.3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16.49%,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合同双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可能遇到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计的因素,可能对合同的履行造成影响,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公司将在后续公告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