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重机:关于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票的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重机”)拟以询 价转让方式出售所持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大股份", 股票代码:301522)的部分股票,出售数量不超过1,673.40 万股。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由于证券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存在较大的波动性,同时出售时间具有不确 定性,目前无法确切预计本次交易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2026 年5 月2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 售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市场 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期间以询价转让方式择机出售所持上大股份的部分股票, 不超过1,673.40 万股(若在出售实施期间,上大股份有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 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出售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且不得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标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9 月4 日前择机实施。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交易事项(可多选) | ? 出售 □其他,具体为: |
| 交易标的类型 | 股权资产(上市公司股票) |
| 交易标的名称 | 上大股份(股票代码: 301522 )不超过 1,673.40 万股 |
|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 □是 ? 否 |
| | 预计交易金额(万元)以最终的询价转让的价格确定相关金额 |
| 账面成本 |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所持的 1,673.40 万股 上大股份股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8,680.84 万元 |
| 交易价格与账面值相 比的溢价情况 | 尚未确定 |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6 年5 月2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 售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市场 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期间以询价转让方式择机出售所持上大股份的部分股票, 不超过1,673.40 万股(若在实施期间,上大股份有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 变动事项,上述出售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且不得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标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2026 年9 月4 日前择机实施,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出售时机、 交易数量、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签署相关协议等。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根据公司初步测算,本次出售上大股份股票数量不超过1,673.40 万股,在扣 除成本费用及交易等费用后,预计相关事项累计获得的收益尚未达到公司股东会 审议标准,因此本项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法人/组织名称 | 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标的股票代码 | 301522 |
| 上市公司原持股数量 | 5000 万股 |
| 上市公司原持股比例 | 13.45% |
| 拟出售股数 | 不超过1,673.40 万股 |
| 拟出售比例 | 不超过4.5% |
| 预计交易金额 | 以最终的询价转让的价格确定相关金额 |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该部分股票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涉及重大争议、 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被查封、冻结等情形。
3、相关股票的来源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上大股份5,000.00 万股,占上大股份总股本的 13.45%。该部分股票为上大股份首发前股份,自2024 年10 月16 日上市起锁定 12 个月,已于2025 年10 月16 日正式解禁,具备出售条件。
三、本次交易安排
| 出售方式 | 询价转让 |
| 出售期限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9 月4 日前 |
| 出售价格 | 以最终的询价转让的价格确定相关金额。 同时满足: (1)根据询价转让相关规则,本次转让底价不得低于 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 个交易日上大股份股票交 易均价的70%。 |
| | (2)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国有股东减持参股 上市公司股票,减持价格不得低于下列两者中的较高 者:1)国有股东内部决策日前3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 股票均价(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70%;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上市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值。 |
| 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情况的相关 安排 | 若在实施期间,上大股份有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 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出售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
| 具体授权安排 |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9 月4 日前择机实施,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决定出售时机、交易数量、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签 署相关协议等。 |
四、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上大股份部分股票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资本布局,落实中央企业 市值管理要求。本次出售资产将根据市场环境、股票价格等情况而定,故存在出 售时间、价格以及是否实施的不确定性。公司对所持有上大股份的股权投资作为 长期股权投资会计科目核算,公司本次出售上大股份股票,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不会增加公司营业收入,也不会影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金额, 但会增加公司净利润及归母净利润。具体会计处理以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公 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