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城黄金: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66 证券简称:园城黄金 公告编号:2023-017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丰锦锂能有限公司正在筹划以现金方式受让股东曾祥华、张婷所持有的奉新县华峰瓷矿有限公司51%股权事宜,华峰瓷矿预估值人民币16000万元,交易预计作价8160万元,受让股权价值最终以第三方机构审计评估为准。
? 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鉴于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最终交易方案、交易价格等尚需根据尽职调查、审计或评估结果等作进一步论证和协商,并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后方能确定,交易能否顺利实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针对本次交易事项,将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并启动项目工作,预计将自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起6个月内披露本次交易相关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概述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江西丰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合资公司江西丰锦锂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锦锂能”或“合资公司”)。为增强合资公司盈利能力,合资公司以现金方式受让奉新县华峰瓷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瓷矿”或“目标公司”)股东曾祥华、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婷持有的华峰瓷矿51%股权,并与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华峰瓷矿预估值合计人民币16000万元,交易预计作价8160万元。
二、股权转让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奉新县华峰瓷矿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168851229X4成立时间:2009年5月14日住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上富镇港口村注册资本:3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曾祥华经营范围:陶瓷土***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东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张婷 | 40% |
2 | 曾祥华 | 35% |
3 | 江西省地质局第一地质大队 | 20% |
4 | 周永生 | 5% |
合计 | -- | 100% |
备注:奉新县华峰瓷矿有限公司2014年10月23日取得的宜春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采矿许可证》及该证副本截止目前已经超过有效期限,后续能否重新办理采矿许可证或原来的采矿许可证复效存在风险。
(三)股权转让协议履行的基本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受让华峰瓷矿51%股权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23-015、2023-016号)公司公告。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江西丰锦锂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2MAC869B11M
乙方1:曾祥华
身份证号:362226197204******
乙方2:张婷
身份证号:3605021972031******
以上乙方1、乙方2合称为“乙方”。
(二)本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要内容
乙方有意向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合计51%的股权转让给甲方,目标公司估值合计为人民币16000万元。对此,甲方有意向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合计8,160万元人民币的对价受让乙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51%的股权(下称“目标股权”)。上述目标公司估值为双方一致协商结果,具体交易对价将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聘请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目标公司股权价值进行评估,所得评估值将作为确定最终股权转让对价的依据,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 付款情况
鉴于乙方2持有的目标股权尚处于查封过程中,经各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完成后,乙方1暂不收取预付款;甲方与乙方2积极向第三方债权人共同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以解冻乙方2已被查封的全部目标公司股权。乙方2收预付款2208万元人
民币,乙方2同意,前述其应收款2208万元直接由甲方向乙方2指定的第三方债权人支付用于解冻乙方2前述股权,具体付款时间节点以甲方认可的乙方2与第三方债权人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为准。
四、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系公司的合资公司为增强盈利能力实施的重大决策,如能顺利开展相关工作,将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盈利空间。
2.本次交易具体价格及支付时间未定,暂无法判断对公司当期或未来业绩 影响。如交易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公司提升资产的盈利情况、改善资产负债结构。
五、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针对本次交易事项,将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并启动项目工作,预计将自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起6个月内披露本次交易相关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最终交易方案、交易价格等尚需根据尽职调查、审计或评估结果等作进一步论证和协商,并履行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后方能确定,交易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 4月15日